• 2009-10-29

    走火入魔,行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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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黑暗啊,切莫降临!》。

    写着写着,打印机坏了,停工两天。心想:也许可以用手写?因为字丑,历来讨厌用手写文章。没想到一写就失控了,刷刷小说就写得差不多了。原来怕写不完,现在怕写完。

    其实最近很忙,攥着三本工作稿件,一百多万字。写小说只能见缝插针,但手一落到稿纸上,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句子,就像电钻一样吱吱往脑子里跳。

    心想:“好了好了,又开始走火入魔了。”

    两年来数次走火入魔,画画走火入魔,写诗走火入魔。写《解放思想》时,睡觉也来,起床也来,买菜也来,做菜也来。一次在杀牛蛙,突然间灵感就来了,牛蛙在手里蹦蹦蹦,句子在脑里钻钻钻。没关系,两不误。现在轮到写小说走火入魔了。

    我想,所谓神乎其神的“灵感”,其实就是家乡人说的“鬼上身”或曰“中邪”。只是级别低,当不了耶稣也当不了洪秀全,甚至不能光脚踩火炭,跳大神,所以不能跑回家乡当巫公(与巫婆相对)混饭。

    但我喜欢这。喜欢这种不由自主。喜欢这种兴高采烈的不受控制。和它比较,喝酒太没有创造性,太被动了。喝酒的快乐是根本不能与走火入魔比的。

    来吧,邪恶的,理性的,冷酷的,深情的,快乐的,悲惨的,都到这里来。

    我是自己肉体中兴高采烈的肆无忌惮的魔鬼。

    我是让自己惊奇不已的卑鄙小人和正人君子。

    以前读福克纳的访谈,印象很深。他自述青年时当搬运工,认识了作家安德森。两人天天聊天喝酒度日。

    有一天,他去找安德森。安德森不见他,说在写小说。

    难道小说这么好玩?比喝酒聊天好好玩?福克纳咕哝着,那我也试试?于是他也回家去写。结果一写就不松不开手。

    这回轮到安德森去找他:福克纳,最近在忙什么呢?

    福克纳隔着家门喊,我可不能见你现在,我在写小说!

    安德森吃惊地“哟”了一句,赶紧闪。然后拜托老婆上门恳求福克纳:安德森说了,只要你不要求他看你的小说,他就帮你出版。

    福克纳说,行。

    第一次觉得,写小说这么好玩,于是理解福克纳了。

    福克纳万岁!

    是得走火入魔。

    只求走火入魔

     

    2009-10-29


    历史上的今天:

    读诗记Ⅲ 200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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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 呵呵呵,那种走火入魔的感觉确实很好,半夜里不把那些字写来来怎么也睡不着,明明身体已经很累精神却极度亢奋,不写下来就静不下来,一写就停不下来,手变成被动记录的工具,脑子飞快地转害怕手跟不上记不下来,又怕脑子转太快很快就没了。呵呵呵,这种感觉很好啊!l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