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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2
《安魂曲》后记
《安魂曲》写得最艰难,收获也最多,结果后记写得跟小说一般长:
一、结构
写完《背叛》后,突然有一个声音在耳边萦环不散,能感到它的凄凉,但听不到它的内容,就开始想象那是怎样一种声音,于是故事便慢慢浮现出来。福克纳讲,他写《喧哗与骚动》,是因为心里有了一幅画面,于是便想象那画面的来龙去脉。这段话于我很亲切,《安魂曲》也是这样写出来的。
要表现那个声音,只能用大段对话和内心独白。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怎样结构全篇?按时间顺序写,太呆板,也没有音乐感,所以我把对话打散,把时间拆碎。这招是从电影《低俗小说》那里学来的。但对话打散后用什么结构全篇是一个问题。后来想出来,用雪莱的《长逝的时流》(穆旦译本,略有改动)当骨架,依照诗的节奏来安排《安魂曲》的节奏:
有如一个亡友的鬼魂,
呵,长逝的时流。
是一段永远沉寂的乐音,
一片希望,去了就不再回首,
如此甜美的爱,但不持久,
这是你,长逝的时流。
有过多少甜蜜的美梦,埋在
长逝的时流中;
不管那是忧愁还是欢快;
每天都向前投下一个幻影
使我们愿望它能够长存——
在长逝的时流中。
有过悔恨,惋惜,甚至怨责,
怨责长逝的时流。
仿佛一个父亲凝视着
爱子的尸体,直到最后,
美,和记忆一样,漾在心中,
漾自长逝的时流。
写《安魂曲》时,反复朗读这首《长逝的时流》,感受它的节奏,好几次居然读哭了,以前读它从没哭过。
现在想,其实还可以用数学的形式来写,比如,用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的形式来写,更能在有限的形式中写出无限的意蕴。以后有机会,我会重写这个故事,名字想好了,就叫《安魂诗》。
二、方言
《安魂曲》初稿用普通话写的,只用了几个方言词。朋友觉得不妥,认为既然是对话,多用方言才生动。她举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为例,把我说服了:“《黄金时代》里面这段,每次看我都笑,因为确实是云南农村少年的腔调,虽然我不熟悉农村的生活,但觉得‘神’是有了。”
那天晚上我请陈清扬来吃鱼,所以应该在下午把鱼弄到手。到下午五点多钟我才想起到戽鱼的现场去看看。还没走进那条小河岔,两个累颇族孩子就从里面一路打出来,烂泥横飞,我身上也挨了好几块,直到我拎住他们的耳朵,他们才罢手。我喝问一声:
“鸡巴,鱼呢?”
那个年记大点的说:“都怪鸡巴勒农!他老坐在坝上,把坝坐鸡巴倒了!”
勒农直着嗓子吼:“王二!坝打得不鸡巴牢!”我说:“放屁!若干砍草皮打的坝,哪个鸡巴敢说不牢?”到里面一看,不管是因为勒农坐的也好,还是因为我的坝没打好也罢,反正坝是倒了,戽出来的水又流回去,鱼全泡了汤,一整天的劳动全都白费。我当然不能承认是我的错,就痛骂勒农,勒都(就是那另一个孩子)也附合我,勒农上了火,一跳三尺高,嘴里吼道:
“王二!勒都!鸡巴!你们姐夫舅子合伙搞我!我去告诉我家爹,拿铜炮枪打你们!”
说完这小兔崽子就往河岸上窜,想一走了之。我一把薅住他脚脖子,把他揪下来。
“你走了我们给你赶牛哇?做你娘的美梦!”
这小子哇哇叫着要咬我,被我劈开手按在地上。他口吐白沫,杂着汉话、景颇话、傣话骂我,我用正庄京片子回骂。忽然间他不骂了,往我下体看去,脸上露出无限羡慕之情。我低头一看,我的小和尚又直立起来了。只听勒农啧啧赞美道:
“哇!想日勒都家姐啊!”
其实,我对用方言有顾虑,正是王小波的影响。王小波不喜欢方言写作:“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我的师承》)我颇以为然。此次朋友提及,才意识到王小波也不是不用方言。写完《安魂曲》后更意识到,王小波是北京人,对方言有偏见,这在他的《京片子与民族自信心》中流露得非常明显。现在我认为,王小波的意见是错的,方言不是不能用,看你怎么用。
通过写《安魂曲》,我琢磨出两条原则:
(1)必须用普通话念很顺,基本符合现代汉语的习惯。
(2)做到(1)的同时,尽量做到用海南话念也很顺。
写《安魂曲》时,太拗口的方言词,如“吾”(我)、“汝”(你)、“伊”(她)、“子”(孩子)、“尻脽”(屁股),都滤掉了。但能增加汉语想象力的词语或句法,如“嬲女孩子”(跟女孩子调情)、“博钱”(赌钱)、“穿裤不做得”(不能穿裤子,屈原《山鬼》中的“不得闲”,海南话还在用)、“讨吃”(谋生),则尽量保存。这些词有想象力,丢弃太可惜。
用方言写作,目的是为汉语注入新鲜血液。黄灿然讲:“现代汉语不等于白话文,它是白话文与汉语译文混杂(汉译)的混杂。现代汉语不等于汉语,也不等于原著,也不是两者的混杂。”(《在两大传统的阴影下》)讲得很好,但还应加上方言。欧化句法,如徐志摩的“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偶然》)、穆旦的“水流山石间沉淀下你我”(《诗八首》),革新了汉语。方言句法,如赵树理、王朔的小说语言,一样革新了汉语。
拉丁语曾是欧洲的“普通话”,法语、英语、意大利语等是“方言”。“普通话”的特色一言以蔽之就是形而上,就是家国天下,就是五讲四美,擅长做抽象的思考。艾略特讲,人们更易用拉丁语思考,而不易用它感受具体事物。有道理。
博尔赫斯发牢骚讲:“民族主义者貌似尊重阿根廷头脑的能力,但要把这种头脑的诗歌创作限制在一些贫乏的地方题材之内,仿佛我们阿根廷人只会谈郊区、庄园,不会谈宇宙”(《阿根廷作家与传统》)。老实说,我还真不知道用海南话怎样谈宇宙。海南话是我的母语,7岁前,普通话只能听,不会说。普通话的大词,如“宇宙”、“祖国”、“爱”等,海南话里很硌。写《安魂曲》时,我就感到没法用“爱”这个词。海南人会说:“我喜欢他”,或者“我跟他合脚”,或者“我们有感情”。如果有人说“我爱你”,那肯定是青年人。普通话与方言,就是唐•吉诃德与桑丘,就是唐僧与猪八戒,就是“上半身”与“下半身”。方言不是不能谈宇宙,但只能“下半身”地谈宇宙。
海南闭塞落后,通过汉译进入普通话的词,如“社会主义”、“公社”、“大队”、“书记”等,接受起来比普通话慢半拍,甚至好多拍。当然也有例外,一些外来词,如打篮球的“奥赛”(出线,outside),“碱”(肥皂),因为紧密关系生活,已成了惯用语。海南话把西红柿叫“独眼独”,长大才明白是“tomato”音译。怎么来的?可能是日本侵华带来的。几年前,一个杀猪伯拜托我找他失踪的儿子,在电话里用海南话跟我嚷嚷:“你要在跟老乡打听的基础上,还要……”。“基础”这词多文绉绉啊,真扎耳朵。杀猪伯这样不假思索,这样脱口而出,我诧异了很多年。
用“普通话”和“方言”写作,最有趣的是博尔赫斯。他写第一本书时,“极其精心地用西班牙文写拉丁词语”,结果“书中充满陈词滥调和说教”。写第二本书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竭力想做一个百分之百的阿根廷人。我弄到一本阿根廷方言词典,把那么多方言土语塞进了文章,许多阿根廷人都难以看懂。如果丢开了词典,现在我自己也不敢说懂”(《我的生活》)。
三、地方性知识
我手里也有方言词典,而且不止一本。
以前对海南话有兴趣,买了不少书来读。因为写《安魂曲》,拿了《海口方言词典》(1999年9月2日17点23分买的)放在手头,从头到尾重过了一遍。
人类学田野调查的基本活计,一是摸清亲族关系,二是编方言词典。这次写《安魂曲》,深感后者真的很重要。比如,读《海口方言词典》的“苦油灯”、“天光早”、“天光光”词条,忆起小时在农村,天亮对于村民是怎样一件大事啊,那是完全不同于城市生活的生命体验。《词典》关于“鸡”和“房”的词条最多最丰富,说明了海南人生活的重心所在。一种方言沉淀着一个群体的精神体验,用社会人类学的话来讲,是一种“地方性知识”。
但我发现,许多小说家对地方性知识都心怀叵测。最典型的是福克纳。他被称为美国南方文学的代表,但我读他的《八月之光》,发现里面的人物没什么地方特性。写得最剽悍绝伦的人物叫克里斯默斯。他被追杀,不因为可能是个黑人,而因为他是从莎士比亚的《麦克白》里跑出来的亡灵。我的证据只有一个,但已经足够:福克纳极其喜欢《麦克白》里的麦克白夫人,我也很喜欢。克里斯默斯和麦克白夫人显然血脉相通。
如何从美国南方小镇来写全人类?如何从阿根廷来写宇宙?如何从香蕉小镇来写拉丁美洲?这是福克纳、博尔赫斯、略萨、马尔克斯这些作家魂牵梦萦的事儿。所以毫不意外,他们个个都极其鄙夷乡土小说。方言、神话、传说等地方性知识,不过是这些作家偷奸耍滑、投机取巧、扬长避短的原材料。福克纳讲:“只要能够完成作品,不惜去抢、去借、去求、去偷,无所谓道德不道德。……就算作家必须抢劫自己的母亲,也毫不犹豫。一篇传世之作抵得上千千万万个老妇人。”从这话可以看出他有多热爱家乡,所以我们毫不奇怪地发现:福克纳的乡亲极其讨厌他和他的小说(戴维•明特:《福克纳传》)。我相信,如果有别的地方可以打劫,福克纳未必有兴趣打劫他的乡亲。
像博尔赫斯一样,福克纳也谈到了宇宙:“我喜欢把自己创造的世界想成宇宙间的一块基石,虽然只是一块小小的基石,可是把它拿开的话,整个宇宙就会崩溃。”
宇宙是目的,地方性知识不过是道具。
附记:“地方性知识”和“深度描述”,是美国人格尔兹创造的人类学术语,也是很精当的小说理论。但格尔兹的民族志《深层游戏:关于巴厘岛斗鸡的描述》则写得一般,风格近似博尔赫斯的小说《特隆•乌克巴尔,桑尔比•斯特蒂乌斯》,没准他参考过博尔赫斯的小说哩。更古怪的是,后者是一篇虚构的民族志,我却觉得比前者真实得多。
2009-12-1 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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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30
朵渔的《诗歌现场》,封面和插图用的是我的几幅画,看了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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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9
预告:短篇《写给凌老师的一个爱情故事》
当我朋友的倒霉之处,首先是不时会被我拉来这里看我写的破烂。因为凌阿甘说,《安魂曲》写得太压抑了,我决定给她写一个爱情故事,免得她认为我除了写变态的诗歌和压抑的小说之外,什么都不会写。 计划十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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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8
《安魂曲》启事
路过的朋友,看了《安魂曲》的话,答一声“看不懂”或者“看得懂”——当作走在路上突然被人逮住做一个烦人的调查问卷吧,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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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8
写得最艰难的一个短篇:安魂曲
我抓住她。摸她,撕她的衣撕她的裙。她打我,踢我。咬我咬到出血。我打了她一下。她摔到沙土上。我跟她讲:你可以打我,但是不能咬,知道吗?她下身光光,跟沙土一样白。我讲:不要怕。我又讲:以后我不打你了,你放心。然后我跟她做那个事。整个中午都在做。开始她怕,后来不怕了。她的嘴扒得大大的,但是喊不出声。起来的时候,她就不是十五六的小女孩子了。弓妹,现在她是你大嫂。
阿哥,我看你来了。来晚了你不要气火。不是我不想来。可是两次清明都病,差点死去。其实死也好,死就可以见你们,不用留着苦楚。
阿壹的墓找不到了。原来在他墓前放了一块砖头,不知哪个搬走了。九十多了,这脑不益事了。这花,有人讲喊作……喊作长春花。我不动它,给你留着。以前那个想讨我的瘸腿,好像也是长春人,后来回大陆了。
老天啊,让风停一下,弓妹来这里不容易。走一个上午呢。我们兄妹两年不唔话了,让我点上香烛,然后好好唔话。他在下面没人唔话,大嫂不跟他唔话的。
本来要给阿壹烧把纸,但是找不到他的墓。我把给他的烧给你。你在下面收到了就交给他。讲给他听,阿姑也想他。他很快就会见到我的。
以前到这个时候,阿哥总是跟我讲:来,弓妹,咱们回家吧。
来,弓妹,咱们回家吧。事做完了,回家好好睡个觉。把牛牵过来。你看见没,今天好几条牛公围着它呢。
阿哥,你不用老想着我嫁人的事。你自己要想办法,讨个好大嫂咧。
阿爸阿母去的时候,喊我照顾你。我又托人给你做媒了,你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要面皮薄,做什么屌事都要卖嘴甜的。今天有人跟我讲,腰弓也是可以治的,吃点人肉就好。不知讲真讲假。先回家睡觉,什么都会好的。
弓妹,你挖蚯蚓了没?我要去钓鱼。看对象?不去了。刚才那个姑娘喊人来讲不来了。没什么屌关系,我没有什么。跟我去?看对象看对象,看什么屌对象!钓鱼比什么都好。今天最少要钓三十只,钓不到不吃糜。家里还有扁豆酱没?
弓妹,我跟你讲。今天我在坡上钓鱼,又看到那个米族女孩子。我给她一个玻璃子,她接过去,欢喜死,跳来跳去。我讲给她听,如果明天还来,再给她一把梳子。你别看她哑,她听得懂,跟我点头呢。对,就是桉树林那边。对,没有人。
怕什么屌?跟米族人嬲又怎么?汉族的女孩子不跟我嬲,还不准我嬲米族的?我知道你担心。我知道。我知道。但是以后你不要讲了。
不用求他们,村里人最屌恶,咱们再看看米缸里还有吃的没……我?我在想,台风这样大,不知她怎样了。米族人住草寮,这时候肯定漏雨。噢,快点儿,在那个墙角放一个面盆,那儿漏雨了!
我是喜欢她。我就想跟她好。我就跟她合脚。
弓妹,你大嫂不懂讲话,但是会做事。她来以后,你不是也轻松吗?我会给你找个好老公的。你要相信阿哥。赶你走?阿哥做什么要赶你?你做什么这么想?你大嫂是哑巴,不会讲话,但是她不是坏人。她是哑巴,再讲你也知道,她是米族人,不懂咱们汉族的事……
阿哥,他们在咱们家门前倒屎。
村长,我那个怀崽了。村里有些人日日捣乱。前天他们丢老鼠进我们家,上日在我们家门前倒屎,今天扔炮到我们家顶上,我那个差滴滴吓到落胎。你能不能跟他们讲讲?都是自己家人,手脚都是肉,不要做这样啊,都是兄弟的。
早上起来,她就来拉我,咿呀咿呀,我装作没听见。她见我没听她,就来舐我的鼻。其实我知道,她是想我给她梳头。今天太阳好。我先把鱼仔和薯干拿去晒,然后拉了条凳仔喊她坐。她坐着,我给她梳头。她低头的样子,像那个基督徒。我以前就发现,基督徒的眼仁光亮亮。你大嫂的眼仁也是光亮亮的。我给她捉虱母,你知道米族人虱母多,我就一个一个给她捉。她捉住我的手,只肯我用一只手捉。我逗笑她,捉到一只虱母,就故意用牙咬响响。响一次,她就笑一次,跟只老鼠差不多。你大嫂跟你是像,小囝屎,生不大。她的头毛是软的,我自己的头毛硬块块,像刺猪一样。你还记得小时候咱们捉的那只刺猪吗?
细林、细吉,我跟你们讲,那个腰弓老阿婆会吃糜粥呢!每天要吃两顿糜,一顿糜要吃一茶缸。一讲起给她送糜,阿母总是吵到搅耳。阿母讲,她又不是咱们亲戚,做什么咱们给她送糜?阿爸也讲,现在没办法,等她死了,得跟大队讲,最少大队要出棺材钱,非亲非故,总不能喊咱们家赔那么多钱。我跟你们讲,阿母一讲这事,阿爸就气火。他一气火,就来打我。老太婆,挖她家祖公,早点死!这几天我的屁股被打肿了,阿爸博钱又博输了……
村长,我那个怀崽了,最近要生。上次来找过你,现在还是要来找你,求求你跟村里人再讲一下。我们家搬来这里几十年,阿爸阿母在的时候总是讲,村长对我们家好,照顾我们家,以后有什么事就找村长,村长人好又会做事,什么事都会解决。现在村里病死了这么多人,我们心内也疼心。但是疼心归疼心,这事实在不是我们家闹的。村长你想想,讨个米族女人怎么就破坏风水呢?我那个话都不会讲,又怎么可能给他们下毒?村长你讲对不对?村长,不能这么讲的:我不讨她那我讨哪个?没人肯嫁我嘛!村长,你不用走呀,你听我讲完,村长!
嘶——疼!真的疼。你看我这样是不是可笑?肿成这样!讲起来蜂真是够精的,我以为没有了,结果还有一只,还被它锥在眼皮上!这样好几天不敢出去见人。如果他们知道是烧蜂笼给蜂锥的,肯定笑饱。不准笑,听到没,再笑就打你!哈哈,我自己也觉得好笑。蜂糖你大嫂吃了没?吃了好。差点忘记,这里还有好吃的!不用怕,这个东西有营养,是蜂的幼虫来的。当然要吃生生的,这样吃新鲜,胜过双桥牌味精!怕什么?你们女人就是这也怕那也怕。你大嫂怀崽了,得忙过这一阵,我再去找那个媒婆,不用担心,阿哥肯定会帮你找个好老公的。什么都会好的。
阿哥,他们扔进来几只死老鼠。
弓妹,我跟你大嫂要搬到山里住,住在米族人那里。现在村里实在是不住得下去了。你一块去吗?不去也好,你留在家,牛也留给你。你自己多小心,村里人实在是坏。他们欺讹咱们是外来户。欺讹咱们没爹没母。
阿哥,你做什么面皮白白?发生了什么事?你做什么背着孩子回来,大嫂呢?
死了。弓妹,你大嫂死了。没办法,我们最后只能在那里看她流血流到死,没办法啊。我用草席包好,把她埋在山里了。我把她埋在一棵榕树下面,在她身上放了很多石头,怕做野狗和狼把她拔出来。刚刚我想到这样做可能不太好,因为榕树长得快,不久它的根就会拱着她。不过人都死了,没什么关系了。来,弓妹,咱们回家吧。这是你侄儿,喊做阿壹。我想在我那间房内挂个摇篮给他。弓妹,咱们把牛卖了吧。
阿母阿母,你回来啦!那个腰弓老阿婆死啦。前天我给她送糜,她就跟我啰啰嗦嗦:死了,死了。昨天我给她换稻草,她又跟我啰啰嗦嗦:死了,死了,都九十多了。刚刚我过去看,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讲给细林、细吉听。细林跟我讲,坏了,坏了,她是死了。我们跑去屋里,翻她的眼仁,摸她的鼻。细林讲肯定是死了。他讲他家的狗死的时候就是这样:往地上一躺,脚一伸,眼仁不管你怎么翻也不动一下。他们讲:那个阿婆肯定是死啦,赶快扛出去埋。
来,阿壹,亲一嘴!阿姑请你吃糖好不?不可以偷吃供桌上的东西,那是给阿爷阿婆吃的。等下子他们吃完,咱们才能吃。
阿壹,你做什么这样?那些贼仔又骂你?又打你?他们才是坏种,他们才是坏侬,他们除了博钱什么都不懂,有人生没人教,日日做贼!跟阿姑讲你什么地方疼?唉笨孩子,哭都不会。和你家母一样不懂讲话。
你不用太理睬你大嫂,她不懂讲话,但是她不是坏人,她也喜欢你。你不在的时候她跟我讲过的,不哄你。
来,阿壹,坐在这里和阿爸钓鱼。这样挥竿。对,这样不是顺手吗?
明天是大年初一,你也想放炮对吗?给你!今天阿姑拣了好多炮,还有一个大的!我教你,拿这个瓶子,压在炮上打。哎哟你做什么插在牛粪上放?死——啦!新裤都龌龊了!把裤蜕了打屁股!喔,还挺主动,不错。阿姑用鸡毛挠挠屁股,不打你了!给你换条裤。
细林、细吉,我跟你们讲,那个腰弓阿婆不穿裤的!因为她夜夜泄尿,穿裤不做得。我家阿爸就把自家的棉胎给她。那个棉胎本来是阿爷的,阿爷死以后,阿爸要埋,阿母讲,留着,没准有用呢?结果真的有用,给那个阿婆垫屁股垫到臭屎!我当然知道啦。我日日给她送糜,还给她换稻草呢!
阿哥,你猜阿壹今天讲什么?我问他,阿姑对你这么好,你怎么报答呀?你猜他怎么讲?他用手讲给我听,将来要大大的报答我。我讲,你打算怎么大大的报答呀?他在那里划手划脚半天。你猜他讲什么?他讲:阿姑对我太好了,所以大了以后我要讨你做老婆!
你是问:过了年想做什么?我想去看看黄流圩。他们讲那里有汽车。我从来没见过汽车。他们讲,从咱们村到黄流圩,要走好几个钟头。讲起来我都二十几岁了,还没出过村门哩。嗯,我也感觉什么都会好的。
弓妹,你做什么面皮白白?发生了什么事?
阿哥啊!阿哥啊!阿壹死去了!这几天你不在家阿壹又被那群贼仔打他们追着他打打得重。后来旁边的跟我讲阿壹被打得跌到地下浑身抽搐吐白沫。但是阿壹回家没跟我讲我一点都没注意我真是笨真是蠢啊!昨天他去井边打水突然发作掉到井里捞上来时眼仁白白什么都讲不出了。他明天就九岁了啊……
他们讲,他们把你吊到海棠树上的时候,你流了好多血,但是还没死,两个眼仁还是动动的。他们讲,挖你心肝的时候,你看着下面的锅,一点都不怕。他们讲,不管怎么讲,你哥都是一条汉子。
阿哥啊!那些黑心肝的刚刚过来讲给我听他们跟我讲我吃的是你的肉。我吐啊吐啊怎么也吐不出来。我哭啊,阿哥!我哭啊我站着哭啊哭到站不住就坐着哭坐在凳仔上哭啊。刚刚我还在想把肉热一下明天还可以吃那些黑心肝的就来了他们来讲给我听我吃的是你的肉。天啊!我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我都做了什么啊!我做什么这样猪头狗脑啊!
村长,杀人赔命,我没什么屌话好讲。我就一个话,从我身上割块肉给弓妹,治她的腰弓。做个好事,村长。我在下面会感谢你。我死去的爹母也会感谢你。
阿母阿母,那个腰弓阿婆好厉害!我跟细林、细吉讲她每天要吃两顿糜,一顿糜要吃一茶缸。细林、细吉不信。我就带他们去看啦。那个阿婆好厉害!眼瞢了,耳空还听得见,她听得出我把细林、细吉带来啦。她拿着木棍厾来厾去,想打我们。细林、细吉笑到死。他们讲:老成这样,手跟柴一样,屁股光光,还想打我们,真真是笑到死。他们不信阿婆吃这么多糜。我就讲……
第一个我是在番薯园里找到的。我问他:是你害死我家孩子的?我讲。他看我这样。怕狂起来。他讲:不是的,阿叔,不关我事,你误会了。他怕到跌屎,丢了木屐,光着脚板就跑。怎么可能给他跑掉?我抢上两步,一耙就钉在他身上。他喊了一声,翻在地上。我跑过去,踏住他,拿起钩耙往他肚上挖。他肚皮厚,跟牛皮一样,我以为钩耙钉不入,一拔,他的肚上就漏出五个坑,喷血,喷我一脚腿。听见他喊,我心内那个解气啊。怕疼了吧?现在你也知道疼了吧?还假精吗?我用钩耙用力挖他的头壳,他喊得跟虫娘那样,头壳被血浸到软。手脚乱动,但是怎样也摸不着他自己的头壳。暴驴!我在他身上踏,你喊啊你喊啊,我挖你家祖公!我肏过你家母那个屄!我肏过你家肏到你家祖公!后来他不喊了。他的衣像破布。他的皮也像破布。肚屎和脑跟豆腐脑那样流一地。我丢下他,去找别的暴驴。走两步突然想,不会是他装死吧?赶紧走回来,用钩耙又挖了几下,挖到他的头壳烂。我呸了一嘴在他身上:去死吧你这个臭屎暴驴,谁屌喊你害我家孩子?你就是到了下面也是臭得跟猪屎那样,屎虫都不拱。我接着去找下一个……
阿哥,明年我就不来了,我就去找你们。我想你们,我活得太长了。你还青年,我老了。你看我的面皮都蔫了,丑了。到时你不要装作不认识我啊。
来,弓妹,咱们回家吧。明天我去见那个女孩子。顺利的话,她就是你大嫂。等她成了你大嫂,你也会顺利的,阿哥肯定会帮你找个好老公。什么都会好的。
【注】扁豆酱:海南岛南部用来煮鱼的一种酱。虫娘:蝉。
2009-1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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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3
预告:短篇《安魂曲》
托家人搜集的资料还在路上,本应等等,但是手痒,于是便开写了,计划两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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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2
旧情难忘,新欢在耳
《背叛》写完了,但好几天都沉迷在那种情绪之中不能自拔。走在路上,感觉三叔和单青也走在我的身体里。觉得诡异, 以前写小说,没有这样的体验,好像我真的把他们写活了,至少,他们在我的身体中活过来了。
今天醒来前,反复梦到一个声音,在耳边喃喃低语,好像新的人要来了,从我的耳朵里钻进来。但说什么一点都不知道,只能感知那种声音的气氛,就像一场恋爱即将开始,但恋人是谁还不知道,就像一场哭泣,原因还有待倾听。
这个声音在缓慢来临,把我的身体当做房子,要取代单青和三叔,同时提示我,现在不适宜修改《黑暗啊,切莫降临!》,要停下来,等待他的来临。
真的是很神秘,我对这声音也充满期待。那就等等吧。他会来吗?不知道。我期望他来。似乎《背叛》打开了一扇阴暗的门,我看得见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欲望和自己的幻想。
我以前认识他们吗?不认识他们吗?我认识我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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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2
读小说札记☉博尔赫斯/《第三者》
博尔赫斯认为《第三者》“也许是我写的最好的一篇”(《我的创作》),确实很好。故事讲两个情同手足的兄弟同时爱上一个风尘女子,开始互相仇视和争吵。“生活在这个贫困市郊的男人,都不认为女人除了供泄欲和排遣外还有别的用处”,对这女人的爱及其引发的仇恨让他们困惑,更让他们惊恐。为解决这个问题,他们使劲折磨那女人,甚至把她卖到妓院,还是不解决问题,最终不得不杀了她:
兄弟俩几乎哭着拥抱在一起。现在是另外一种力量将他们联系在一起:一个不幸殉难的女人和极力要将她遗忘的共同愿望。
值得注意的,是这篇小说对待“爱”的态度。
爱是小说的永恒主题,但绝大多数小说写的爱,在我看来都属于爱情宗教——男女之爱,属于私人宗教;人类之爱,属于公共宗教。如我们所知,宗教不是工具,而是一个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爱情宗教也如此,无数小说总要告诉我们,只要有了“爱”这个东西,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这类小说所要做的,只剩下歌颂爱的来临或者诅咒爱的失去。写爱情宗教的小说家近似神父。
小说的确有慰藉心灵的宗教功用,无可非议。但我更喜欢读《第三者》这类写爱的小说。这类小说的特点是什么?一句话:把爱当作探索人之精神的一个入口,研究它,而不是当作宗教来歌颂。
在我看来,“爱”向来不是一个凝固的“东西”,而是诸多因素互动下不断演化的“关系”。人的行动取决于诸多因素,爱不过其中一部分,甚至,不见得都是宣称的那么美好。我们在《第三者》中看得清清楚楚,兄弟之爱正是杀戮那可怜女人的理由。如果说人是有待认识的X,那么爱则是X的一部分,不见得比恨、羞耻、暴力、嫉妒、占有等更有认识价值。
把爱当作观察人类的一个视角,这种小说家近似社会人类学家。
200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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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0
读小说札记☉卡尔维诺/《美国讲稿》
《美国讲稿》又译《千年文学备忘录》,是卡尔维诺的大学讲稿。因为王小波说好,以前找来读过,不太懂,有些敬畏。这次读懂了,同意他的看法,但对他的东拉西扯,装腔作势很不满。这世上如有比末流小说更面目可憎的文字,肯定是一流小说家的大学讲稿。除了《美国讲稿》,我还读过纳博科夫的《文学讲稿》和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都很枯燥乏味,面目可憎。小说家不是学者,也不必是学者,因为在大学讲演而装出一副学院腔,其实大可不必。毛姆素来憎恶学院派,所以他的《巨匠与杰作》写得尖酸刻薄,非常好看。
但《美国讲稿》有一段话讲得挺好:
我们知道文学体裁中近期最大的发明,是由短篇小说大师博尔赫斯完成的。他的这一发明实际上是他发现了自己的叙述才能。他四十多岁时才由写评论转向写小说,用一种看起来很难实际上很简单的写作手法,克服了曾经限制了他写作的障碍。博尔赫斯的发明在于,设想他要写的小说已经由别人写好了,由他不认识的虚拟的作者写好了。这个虚拟的作家操着另一种语言、属于另一种文化。他的任务则是描述、复述、评述这本假想的著作。(P362,译得真拗口!)
在我看来,所有小说家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障碍。对博尔赫斯来说,他的障碍首先是第一手经验匮乏。他是书虫,自己也承认:“对我来说事情往往如此:在我的整个一生中,事物被写进书里后我才理解”(《我的生活》)。如果用传统样式写小说,他根本一篇也写不出来。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体验生活、搜集资料;二是想办法避开。博尔赫斯选了第二种。他以前是评论家,所以干脆把小说当评论写。博尔赫斯的小说,梗概极多,情节和场面大都一笔带过。为避免成为故事梗概,他就恰到好处放上几个细节。古人云:“戏不够,鬼来凑。”博尔赫斯则是:梗概不够,细节来凑。这样就扬长避短,避免了生活经验的匮乏。但他的“投机取巧”,革新了小说样式,“不仅改变了小说的世界,而且改变了世界上的小说”。
扬长避短、投机取巧、偷奸耍滑,是作家不能放弃的自由。以前刘半农批评《海上花》的作者韩子云没多写点下等妓院,而掉转笔锋写官场清客,张爱玲反驳说:“我想这是刘先生自己不写小说,不知道写小说只要剪裁得当,予人的印象仿佛对题材非常熟悉,其实韩子云对下等妓院恐怕就知道的尽于此矣”(《国语本<海上花>译后记》)。讲的很好。
尤瑟纳尔的名篇《致命一击》开篇就写:“可是事隔仅仅十五年,我对这场内战中一个个乱糟糟的场面就已经记不清了。”既然“记不清”,后面当然就免了交代内战场面的责任,这也是偷奸耍滑的诡计。
朋友问马尔克斯:“为什么你的作品不太重视对话?”马尔克斯回答:“因为西班牙语的对话总显得虚假做作。我一直认为,西班牙语的口头对话和书面对话有着很大的区别。在现实生活中,西班牙语对话是优美生动的,但写进小说就不一定了。所以,我很少写口语。”(《番石榴飘香》,P43)这也是偷奸耍滑的回答,对话不做作,写进书里怎么就做作了?分明是他不擅写对话,所以避开了。
所以:为克服障碍,小说家可以随意打破规则,自由发挥:谁规定小说必须要有故事?谁规定小说必须要写对话?谁规定小说必须要有人?谁规定小说必须要有时间顺序?等等。可以写成书信(书信体小说曾是一次小说革命),写成相册解说(杜拉斯:《情人》),写成学术论文(博尔赫斯:《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写成拼贴(卡尔维诺:《寒冬夜行人》)……只要能达到目的,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这样扬长避短、投机取巧、偷奸耍滑,会毁了小说吗?如果有激情和才华,不会;如果既没激情也没才华,再勤勤恳恳也不管用。
2009-11-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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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9
《背叛》后记
今晚本想再写一篇札记,但写《背叛》写累了,决定放自己假。那篇札记心里有了八成,想它跑不掉的。
因为朋友批评《结婚》有些夸张,《背叛》故意把语言洗干净了,尽量避免用比喻,换了一种风格。好不好?现在自己看不出来,过一阵冷静下来才知道。但写它学了好几招,很多东西不自己操弄一番,真的不知道其中奥妙。
有朋友问:为何想到写这样一篇东西呢?这是因为,文革是我比较生疏的时代,那一辈人的思维就更生疏了,所以始终很好奇。前一阵在人定湖公园画速写,听到一群退休老人唱《我不想说再见》,在一旁傻傻听了半天。我是70年代的人。那首歌的韵律和老人们的唱腔,对我来说既陌生又熟悉。《背叛》讲了三叔对革命、三婶和单青的三重“背叛”,但我关心的不是背叛本身,而是想贴着那代人的思维去写三叔背叛的方式和背叛的情感。但我的把握太简单了,我的理解掺杂了太多当代人的影子。这都不能让我满意。我希望以后能写得再贴近一些,如果有机会的话。
为何地点是广州呢?因为我生命中很重要的几个人,都曾在广州,或正在广州。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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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9
昨晚完成的一个短篇:背叛
祸不单行,三婶去世那几天,他们家的鸡场遭了一场鸡瘟,死了几百只小鸡,散发出一股热烘烘的恶臭。所以三婶的葬礼是在一股昏沉沉的酷热与恶臭中举行的。送葬的个个面色沉重,不知是因为三婶还是因为那些死去的小鸡,反正结束时我看见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我是赶回来参加葬礼的,次日得赶飞机回去上班。傍晚和几个朋友吃完饭,我提着一袋东西,顺路跟三叔道别。我在一堆空荡荡的鸡笼中间找到他时,他孤零零坐着,堂哥和堂姐都不知去向。养鸡房很大,灯泡很暗,我差点把他当成一条蹲着的狗呢。
我向他道别。他呆坐在那里,似乎没听到。我又说了一次。他神情恍惚地抬头看我,脸被灯光刻得明暗分明:鼻梁笔挺,眼轮深陷。父亲说三叔年轻时很帅。现在整个人被地里的太阳晒干,褐色的枯皮上青筋爬动,看不出来了。我注意到他手里攥着一本破旧的册子,后面才知道是日记。
他随口问我在哪上学?根本不知道我早已工作。我告诉他,我已工作好几年,在广州一家纸厂。我还告诉他那家纸厂在某某区某某路。他似乎来了兴趣,问我那里某某处的两排木棉还在不在,某某处的楼房还有没有。原来纸厂以前是某学院,三叔在那读过书。
我们就这样谈起来,三叔跟我讲了下面的故事:
1965年8月21日下午,三叔在黄流中学收到某学院的录取通知。
通知到晚了,离最后入学时间只剩五天,迟到会取消学籍,而路上最少得走四天。当时三叔十九岁,三婶十八岁,肚里怀了大堂哥。按规定,大学生严禁结婚,发现就开除。家里建议他直接北上,毕业回来再结婚。但三叔怕三婶担心:读了大学后抛妇弃子的人不少。当夜两人结婚,办了酒。次日早晨,雾水蒙蒙,三婶大着肚子把三叔送到村口。三叔一路走一路开玩笑,三婶好容易忍住眼眶里的泪。
三叔是最后一个报到的,班里只有他来自海南岛。同学跟他开玩笑,如:“听说海南人都有尾巴?你的尾巴在哪?我们摸摸。”如此等等。虽然如此,三叔跟他们处得还不错。他帮同学修自行车,理发,收了好几个徒弟。同学教他用缝纫车,贴饭票给他吃饭,借小说给他读。因为没钱回家,三叔每周给家写一封信。三婶每月回一封。她是文盲,读信、写信都得托人。三叔从信里得知,大堂哥出世了,他当了爸爸。
三叔说,那时广州大雨过后和海南岛一样,“嗡蛙”声大作。“嗡蛙”是青蛙的一种,海南岛人爱吃,三叔在村里时常提着手电去田里抓,但广州人不吃,没人抓,任它们一对一对鼓着肚皮在雨水里叫唤。我告诉他,现在那里都是楼,听不到“嗡蛙”叫了。
三叔不怕穷,但怕已婚的事泄露,被学校开除。这事压在心里,成了心病,最后三叔忍不住,向一位追求他快一年的女同学(当时很多女生追三叔)透露了这事。女同学鼓励他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不要过多地考虑与爱人的事情,把心放在干革命上,放在学习毛著上。”次日,政治辅导员就过来找他,要求他坦白交代,并写检查,同时问他还有什么要求。三叔顿时垮了,当场昏厥,他记不得谁把他抬回宿舍的。
三叔本来淡漠政治运动,已婚的事泄露后,他积极起来,没多久就担任了学生会的宣传干事,并向政治辅导员提交入党申请。他赶到广州市北京路的新华书店排队买毛选,连早饭也顾不上吃,花掉了手头仅有的伙食费,为此饿了一周。
三叔积极入党,但政治辅导员认为他“在某些方面还有不足”,再说学校还没决定是否开除呢,否决了。三叔由害怕和失望发展到有点神智不清,经医治才康复,好在当时学校医疗免费,他自己可以煮中药。他告诉我,有一次煮中药时精神恍惚,把药煮干,连药罐都煮破了,幸好没引起火灾。
但他很快坚定了继续奋斗的信心,在日记里引用了很多毛主席的话鼓励自己。我从小就听说,三叔是一个汉子,从不轻易低头。他在一则日记里这样写道:
“别人能改造好,就可以很快进党。自己没有被吸收进党,说明自己改造得不好。入党要端正入党动机,抱着个人目的,不可能入党。不过,失败不能打倒我。我要革命,要前进。不读书,回农村也同样可以干出一番事业来。在组织没有做出正式决定之前,照样做好工作,搞好学习。”以上的事发生在1965年到1967年6月之间,后面的事则发生在1967年7-8月。
1967年7月,各地串连回来的同学增多,各种群众组织纷纷成立,名目繁多。三人一个兵团,两人一个总部,五人一个司令部。班里也成立了一个组织,三叔没参加,他觉得到校外参加其他造反组织,在别人帮助下革命比较好。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觉得“井岗山红旗战斗兵团”比较适合他,那个兵团的人敢说敢干,而且政治辅导员也在里面。三叔向他们提出申请,要求加入。三天后,申请被批准了。此后,他天天写大字报和批判文章,很快成了“井岗山红旗战斗兵团”的笔杆子。
7月19日晚10点,三叔在宿舍赶写一篇文章《关于广州形势的问答》,准备登在“红旗”小报上。一群“毛泽东主义红卫兵”追赶两个人,追进宿舍楼,说是偷单车的贼,又打又踢。一个被刺了三刀,流了很多血,被送去中山医院抢救。另一个冲出包围,躲进了三叔的宿舍,正巧三叔的下铺是空的,他在那里躲了一夜。这个人叫单青。
单青是从北京来串联的,不知是学校里什么人的亲戚,便在三叔下铺住了下来。从他的反应看,单青显然不是真名,但三叔没多问。
三叔告诉我,单青很特别。我问怎么个特别法。他眨着混浊的眼,嘴动了动,说不上来。过了一会,他又说了。他说单青戴毛主席徽章的方式很奇特,总是戴九个,中间一个,外面八个,围成心形,没见过这样戴的。
我心中一动,从袋子里抽出一本油画集,翻到开头的黑白照片给他看,问是不是这样戴法?三叔漫不经心接过书,扫一眼,突然愣住了,紧紧盯住那张照片。我突然明白了,问:
“他就是单青?”
三叔久久看着照片,长长叹了一口气,点点头,把书还给我。我拿回画集,又看了一眼。照片里是一群红卫兵,那个单青就站在中间。他们都很年青,英气勃发,单青也是。他是里面唯一抽烟的人。
我以为三叔会问我这本书的事,但没有,他只是沉默了一下,继续讲他的故事。
单青住进来时,宿舍的同学已经少了两个。7月23日中午,中山纪念堂发生了一场大规模的武斗,这是广州市第二场大规模武斗。武斗的风声紧起来,不少同学都回家避乱。三叔也想回去,但又觉得参加这样的战斗更有革命意义,而且是申请入党的好时机,因此没走,也没把武斗告诉家里,免得他们担心。
三叔和单青成了朋友。怎么熟起来的呢?那时三叔很勤奋,身体也好,天天抄大字报,写批判文章,练毛笔字。刻钢板,不但刻字,而且刻漫画。有时又刻又印,甚至要熬夜。一天晚上,三叔熬夜干活,怕影响同舍,就到水房去弄。弄到半夜,突然感觉有人在背后看他,回头一看,单青叼着一支烟,眼睛和烟头在阴影里闪动。单青见三叔发觉了,就冲他笑笑,走过来看他的活儿。三叔告诉他,明天开会,要紧急做一个幕布,三叔管文字,另一个同学管图画,但这个同学傍晚逃回家去了。这难坏了三叔,因为他不怎么会画画,而政治辅导员(在“井岗山红旗战斗兵团”是他上司)下了死命令:明天必须做好,这是政治任务。单青告诉三叔,他会画几笔,如果三叔愿意,他可以帮忙。
三叔告诉我,单青是这样帮他画画的:先点上一支烟,又在耳后夹一根,然后不慌不忙地挽起袖子,接过三叔的笔,刷刷几笔,松树、柏树、浮云都出来了。他烟瘾重,嘴唇黯淡,气色很坏,但手指又长又白,笔在他手头就像手指一般灵活。那晚三叔才知道,单青是中央美院的学生。
后面一些天,单青经常和三叔一起活动,陪他去外面卖“红旗”小报。丹青对这些活动不热心,什么事都无所谓的样子,有些吊儿郎当。三叔则开足马力,对革命和入党充满激情。两个人走在一起,三叔像大哥,虎背熊腰,单青则像身材单薄的小弟,嘴里叼一根烟,没事就站在路边看看天,看看地,似乎眼前的一切都很新鲜。
忙完了革命工作,三叔和单青四处逛,吃煲仔饭、鸭血粉丝汤。他们发现附近的电影院不知给谁挖了一个洞,就钻进去看电影,居然看到了《舞台姐妹》、《逆风千里》等内部点名批判的影片。
8月3日,三叔和单青去卖“红旗”小报,小报还没卖完,就听说发生武斗,交通中断。原来是兵团有一部车经过郊区时,被“马克思主义主义兵”包围了。他们企图抢车,兵团有一部分人赶去抢救,被主义兵开枪打伤。到处都在抢枪,不少人手中都有枪。枪战一触即发。
三叔和单青于是返回学院,公交车塞满了人,好不容易才挤上去。因为各派都在抢车,不少司机被打伤,司机晚一点就不敢开车。
整个校园冷冷清清,大部分同学害怕武斗都走了。他们回到宿舍,宿舍里空空荡荡,同屋全走了,灯泡也坏了。他们点起蜡烛换灯泡。三叔穿着短裤,站在椅上,单青扶着他。扶着扶着,单青开始抚摸他的腿,或者还做了别的什么,三叔打了他一个耳光。结果那个灯泡没有拧上去。在后面的故事里,他们晚上基本都在黑暗中度过。三叔没告诉我,他和单青怎么度过那个尴尬夜晚的。
后面几天,单青不再跟三叔出去卖报,自己呆在宿舍里。三叔告诉我,一次回来,他看见单青坐在窗口自顾自地抽烟,缓缓叹了一口气:“唉,我的心都要碎了。”这话出自《红楼梦》。因为毛主席批《红楼梦》,三叔仔细读过,所以记得。
8月5日,三叔找到政治辅导员,交了新的入党申请。回来时,发现宿舍里多了一个光头小伙子,重庆人,正和单青兴高采烈地说笑,愉快地抽着烟。他是学院安排来的?还是单青的朋友?三叔至今不清楚。他看见他们互相靠得紧紧的,几乎是搂着,像认识好多年的老朋友。晚上,宿舍一片黑暗。三叔睡上铺,他们睡下铺。因为被子不够,单青和光头小伙子一起睡。三叔睡不着,也不敢翻身,竖着耳朵听下铺的动静。床下没什么动静,三叔听到单青很快发出轻微的鼾声。他闭上眼睛想三婶,但不知为何,三婶总是面目模糊。最后三叔睁着眼睛过了一夜。
当时房间那么空,为什么不搬到别的宿舍呢?但我没敢问。
白天,三叔继续在城里活动,车票都靠自己出钱,算是“掏钱闹革命”。债务高筑,欠了同学和老乡不少钱。他挖空心思,筹措无门,家里困难,又不好开口,只好厚着脸皮向高中的班主任开口借钱。老师从邮局给三叔汇来二十元,替他解了困。
8月10日、11日,广州街头打死了很多人。在中山五路、北京路等主要街道,这里吊一个死人,那里吊一个死人,甚至在警察的岗亭上也吊着死人。三叔走在街上,就好像走进一个刑场,不时听到零零星星的枪声。当时传说,监狱里跑出了一批劳改犯,被打死的都是劳改犯。又传说是外地有一批小偷转入广州,到处偷东西,被联防队打死。但三叔照样坚持在街头活动,不是十分害怕:政治辅导员已经松口,他的入党问题即将解决。
现在宿舍楼里,只剩下单青、光头小伙子和三叔三人。三叔故意回来得很晚,黑灯瞎火的,这样看不见单青的脸。夜里,三叔总是忍不住竖耳朵听他们在下铺的动静,在疲惫、厌烦和对自己的困惑中不知不觉睡去。他不再梦见毛主席,也不再梦见三婶,梦见的总是单青。在梦里,单青总是被某个人搂着,就像他搂着三婶一样,那个人面目模糊,似乎是光头小伙子,又似乎是自己。他对他们的憎恨就像蘑菇一样膨胀起来,生了根。
8月20日早晨,三叔抱着一大堆“红旗”小报,路过学院旁边一条长长的江堤。这江堤现在还在,上面有很多树,我常搂着女朋友在上面散步。三叔说,正是在这条江堤上,他背叛了自己的革命事业。
那天早晨,下着小雨,三叔看见每棵树上都捆着一具死尸,有些树上有两具。有些是吊着捆在树上,有些是跪着。尸体在水中泡着,浮肿起来。政治辅导员和光头小伙子的尸体也在里面。政治辅导员是吊着捆的,脸往下朝着马路,凸着眼珠子,似乎在看他在哪里。
那一刻,数不清的声音在三叔胸中爆开了:我该回家,我要回家!你应该用生命和鲜血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不能逃跑,不能背叛!但万一那个,母亲怎么办?老婆和孩子怎么办?……远处响着时断时续的枪声,伴着几声沉闷的爆炸。一阵又一阵的恐怖袭来,三叔产生了一种世界末日的感觉。
他下了决心:走了,走了!
他抱着小报在枪声和雨水里发狂地跑起来。从树上挂下来的虫子冷冰冰地撞他的脸。他感觉好像是那些吊着的死者身上掉落的蛆。
三叔买到一张船票,22号凌晨启航。那天下午,他继续一面卖小报,一面号召大家起来文攻武卫。但他知道,他已经背叛了革命,背叛了毛主席,做了可耻的逃兵。没到傍晚,他把没卖掉的小报偷偷丢进去垃圾箱,回去了。
整个学校一个人都没有,回到宿舍,单青也不知道哪里去了。但三叔已经累得不想再关心任何人、任何事。他一个人躺在床上,又疲惫又羞耻地睡着了。
半夜下起暴雨,雷电交鸣。三叔惊醒过来,看见单青湿漉漉地趴在床头看他。他见三叔醒了,猛地紧紧抱住三叔,把脸贴住三叔的脸,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的液体啪嗒啪嗒滚落在三叔脸上。原来,单青冒雨跑遍广州城,找了一天一夜,也没找到三叔。他几乎都绝望了。
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三叔和单青的嘴唇合到了一起。那一瞬间,三叔才明白:单青和他的身体都等待对方很久了。
8月21日早晨,暴雨仍旧倾盆而下。三叔和单青躺在被窝里聊天。当时三叔二十一岁,单青大他几岁。我插嘴说:“大三岁。”但三叔没理我。他告诉单青在海南岛怎样捉泥鳅,怎样偷甘蔗,怎样烤蜥蜴。单青是北方人,他告诉三叔,怎样买白菜,怎样烧煤球,怎样冬泳。他们谈到某部电影,某个女影星,某部小说。外面不时枪声大作,伴着爆炸声。他们不在乎,他们只顾说话,舍不得起床。直到单青烟瘾难耐,才一起爬起来。
单青说:我给你画一幅素描吧!
三叔要穿上军装。单青说不用,光着上身比较自然。三叔说,单青四处摸了半天,没找到铅笔,后来是拿一堆烟蒂画的。
到了晚上,雨小了,像往常一样,“嗡蛙”声大作。三叔从一位同学的柜子里翻出一件雨衣,单青从别的宿舍找到三只雨鞋。两个人便冒雨去抓“嗡蛙”。三叔是一脚踩着雨鞋,一脚踩着凉鞋去的。那些“嗡蛙”很傻,因为没人抓过,根本就不懂得逃命,被抓住时只会肚皮一鼓一鼓地呱呱抗议。他们抓了一脸盆带回宿舍。他们找到两对蜡烛,一个酒精炉和半瓶私酿的地瓜酒,但没找到盐。三叔操刀,单青打下手,把一脸盆的“嗡蛙”统统煮了。
那一晚的烛光下,他们喝着酒谈心,这一夜过得无比漫长,话总也说不完。三叔说,单青谈到激动时,会用他玉石般的手指敲桌子、敲椅子、敲碗筷,铿铿悦耳。外面的枪炮声就像是给他的手指配乐。但三叔始终没告诉单青:明早他就走了。
第二天凌晨,三叔早早下了床,看了看身边熟睡的丹青。他抱着被子,赤裸的后背因为寒冷微微发抖。三叔给他盖好被子。
一个半小时后,三叔从一号码头登上开往海口的“红卫一号”轮船。站在船头望着远去的广州,他取出那幅素描,撕了,丢进江水中。但没有用,看着入海的白浪,他眼前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出单青微微发抖的后背。我猜这个后背后来在他的生命里反复浮现,撕不碎了。
“后来你们还再见吗?”我故意问。
三叔摇摇头,他再没回过广州,也再没上过学。他又和三婶生了二堂哥、三堂哥、四堂哥、五堂弟和大堂姐。我想单青如果活到今天,见面也认不得他了。
淡淡的晨曦照在屋外,我得走了。我在那股死鸡的恶臭中向三叔起身道别。
我最终没告诉三叔,他撕碎的那幅素描是多么值钱,也没告诉他:8月25日,也就是他离开广州的第四天,武斗的双方在江面上击沉了一艘开往海口的货船。大量的生猪和少量的旅客被冲进滔滔江水中。没捞到任何尸体,不论是猪的,还是人的。海口人因此一周内吃不到猪肉。
单青就在那艘船上。
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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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青柳无心,红杏出墙
安心修改《黑暗啊,切莫降临!》,没想到今天睡醒,脑里蹦出一个短篇,所以修改且放一放,转过来写这短篇。早上以为想得差不多,下班后动笔却有些涩,毕竟场景有点远,文革时期的事。 花心是我的毛病,但每次花心都很认真的。这次我也很认真,不管写好写坏,非把它写出来不可。这里说出来,也给自己点压力。准备本周写完,篇名《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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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6
今天是你的好日子,明天也是你的好日子,你说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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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6
读小说札记☉卡尔维诺/《分成两半的子爵》
《分成两半的子爵》是《我们的祖先》三部曲开篇,也是卡尔维诺转向幻想小说的转型作,写得拘谨生涩,开头尤其明显。
《分成两半的子爵》比较明显的败笔,是让“凶恶的子爵”向“我”和“善良的子爵”向帕梅拉都讲了一通哲理,画蛇添足,殊无必要。卡尔维诺头次写幻想小说,经验不够,气馁心虚,不知道哲理是幻想小说的死敌。
比如“凶恶的子爵”是这么说的:
如果能够将一切东西都一劈为二的话,那么人人都可以摆脱他那愚蠢的完整概念的束缚了。我原来是完整的人。那时什么东西在我看来都是自然而混乱的,像空气一样简单。我以为什么都已看清,其实只看到皮毛而已。假如你将变成你自己的一半的话,孩子,我祝愿你如此,你便会了解用整个头脑的普通智力所不能了解的东西。你虽然失去了你自己和世界的—半,但是留下的这一半将是千倍地深刻和珍贵。你也将会愿意一切东西都如你所想象的那样变成半个,因为美好、智慧、正义只存在于被破坏之后。
其实《分成两半的子爵》本身比这些干瘪哲理讲出了更多的东西:
这台杀人机器庞大而巧妙,一次能吊起的人数比那天判处的人还多,因此子爵利用多余的绞索在每两个犯人之间吊上十只猫。僵直的尸体和死猫悬挂了三天,起初谁也不忍心去看。但是人们很快发现尸首瞪着愤怒的目光,我们对这桩惨案的认识也起了变化,产生出与以前不同的感受,对于卸下尸体和拆毁大绞刑机的决定感到很是遗憾。
一句“感到很是遗憾”,写得够残忍的。
以前读童话《彼得·潘》,主人公彼得·潘严禁伙伴长大,长大就把他们统统饿死。朋友讲,这一笔写儿童太准确了。她当过幼儿园老师,知道儿童既自私又残忍。她还讲,大人不是不知道,只是儿童的残忍不会威胁大人的安全,所以也就乐意把儿童看成纯洁的化身。其实儿童就跟动物一样,没有善恶观念,只有生存意志。而善恶是“超我”的东西,推广来讲:人类可以无意识地自私自利,但不会不假思索地行善。所以,写《彼得·潘》的巴里,这一笔也够残忍的。我很好奇他为何要在童话里这么写,但转念一想,《分成两半的子爵》也是模仿意大利童话写的。而在我的印象中,《格林童话》是世界上最残忍的故事。最优秀的童话大都很残忍,这一点似乎没人注意。
卡尔维诺曾是一个激情的反法西斯战士,一个意大利共产党员,他这么写,不知经历了多少信念的幻灭。
2009-11-1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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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5
读小说札记☉劳伦斯/《劳伦斯读书随笔》
《劳伦斯读书随笔》几乎都在谈小说,准确说是骂其他小说家,从托尔斯泰到高尔斯华绥,一路泼妇骂街的骂。劳伦斯性情中人,快人快语,不搞盲目崇拜,骂的都命中要害。他认为:小说家的小说比小说家伟大,小说家总是一些自作聪明的蠢驴,唯一想干的坏事,就是用自己那套迂腐透顶的道德和思想来陷害他写的小说。
他骂写《白鲸》的麦尔维尔:
他作为小说家可比他这个人伟大得多。他本人是招人讨厌的新英格兰人,属于循规蹈矩的神秘先验论派:爱默生、朗费罗、霍桑,等等。太顽固不化,连庄严的驴也还有几分谐趣呢。一本正经得不可救药。你真想说:老天爷,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如果生活是一场悲剧,或者一场滑稽戏,或者一场灾难,或者别的什么,我管他呢!随它像什么就像什么。来杯饮料。这会儿就要饮料。
骂老托尔斯泰,认为托尔斯泰力图把皮埃尔抬举成《战争与和平》的主人公,并逼迫塔娜莎嫁给他,真是愚蠢透顶。不仅如此,他接着进一步讲:其实老托尔斯泰在潜意识里也讨厌皮埃尔这种枯燥乏味的货色,是他那套道德强迫他装作喜欢罢了。这话讲得真是醍醐灌顶,绝对没错!
毛姆——劳伦斯的仇敌,也这样讲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
阿廖沙被构思为《卡拉马佐夫兄弟》的中心人物……但在小说中,同哥哥歌德米特里和伊万比起来,他其实只是配角。他在故事中时隐时现,好像对那些扮演更重要角色的人物没有什么影响。他自己的活动主要跟一群男生有关,除了表现阿廖沙的魅力和善良之外,这些男孩子的所作所为跟主题的发展毫无关系。(《巨匠与杰作》,P258)
在我看来,他俩讲的是长篇小说都不能免的毛病。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总是病恹恹的,枯燥乏味,一本正经,愚蠢透顶——用《围城》中赵辛楣评论方鸿渐的话讲就是“不讨厌,但全无用处”,总不如那些恶棍来得有趣。比如,《红楼梦》的薛蟠就比贾宝玉有趣;“起嫌疑顽童闹学堂”那一回,金荣叫叫嚷嚷:“方才明明的撞见他两个在后院子里亲嘴摸屁股,一对一肏,撅草棍儿抽长短,谁长谁先干!”,就比写贾宝玉的其他回有生气。
这种毛病真像劳伦斯说的,避免往小说里塞道德和思想就可以吗?我倒不这么看,我认为它不可避免。
小说家写小说,都不可避免把“镜中自我”写进去。“镜中自我”是人类学术语,说白了就是“理想的自己”。小说家都比较自恋:不自恋,写小说就没激情,也没动力。所以:不是道德或思想,而是自恋,决定了小说家会写出那些软塌塌的人物。而长篇小说的主人公着墨那么多,更不可能不染上小说家的“镜中自我”。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都有飞扬跋扈、刻薄寡恩的一面,但作为他们“镜中自我”的皮埃尔、列文和阿廖沙,都跟贾宝玉一样软塌塌的——曹雪芹更像贾宝玉,还是更像薛蟠?这是一个顶有趣的问题,可惜没人研究。
对“镜中自我”的迷恋和投射,是小说家写小说的心理模式。只要这种模式在,劳伦斯骂的毛病就必然在。实际上,劳伦斯自己的小说,充斥他自己那套性爱说教,就够迂腐的了。
2009-11-15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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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3
读小说札记☉海明威/《白象似的群山》
以前读小说,厚厚一大本,觉得沉甸甸的。后来才明白:一个再牛的小说家,不管写了多少本,最后也只有一部长篇,或几个短篇,值得去读。海明威的长篇《永别了,武器》(1929年)和《丧钟为谁而鸣》(1940年),中篇《老人与海》(1952年),都读过,但现在以为其实没有必要读。要懂海明威,读读
《白象似的群山》(1927年),再读《杀人者》(1927年)和《弗朗西斯☉麦康博短促的幸福生活》(1936年),基本够了。《白象似的群山》(1927年)是海明威“冰山理论”的一个典范——这不用多说,也是作为小说家的海明威升沉荣辱的一个见证。
首先,《白象似的群山》见证了海明威的才华有限。《白象似的群山》和《麦康博短促的幸福生活》都写得很好,但有一个遗憾:结尾雷同,都用了同一个情节:女主人公被男人的反复啰嗦弄烦,发了火。唐人高仲武评刘长卿云:“诗体虽不新奇,甚能炼饰。大抵十首以上,语意稍同,于落句尤甚,思锐才窄也。”(《中兴间气集》序)。“思锐才窄”,正适合海明威。苏轼论孟郊诗云:“韵高而才短,如造内法酒手,而无材料”(《后山诗话》引)。“韵高而才短”,这评语也适合海明威。
其次,《白象似的群山》见证了小说家海明威的结束。《白象似的群山》和《乞力马扎罗的雪》都用了象征,但《白象似的群山》的象征“白象”复杂多义,创新性很强,让人惊喜;十年后写的《乞力马扎罗的雪》的象征“雪”则很单一,就是“死”。再十六年后写的《老人与海》,所用象征更加单调,干脆把“老渔夫”和“耶稣”捆到一起。象征运用的前后变化是一扇窗口,暗示了作为小说家的海明威的结束,虽然作为“社会活动家”的海明威刚刚开始。
这就是说:在自戕的20多年前,作为小说家的海明威,其实已经结束了。那一年的海明威,不过37岁。
2009-11-1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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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读小说札记☉海明威/《杀人者》
《低俗小说》的两个杀手
重读《杀人者》,感觉怎么那么熟悉?想起来了:它与塔兰蒂诺的电影《低俗小说》的一个片段很相似!
《杀人者》写两个杀手跑到一家餐馆,捆了厨师和招待,潜伏在那里,准备暗杀一个拳击手。一个杀手啰啰嗦嗦,而且逗趣;另一个则沉默一些。虽然细节和剧情都有出入,但《低俗小说》也有一个多嘴多舌的杀手(塞缪尔·杰克逊饰)和一个沉默一些的杀手(约翰·特拉沃塔饰,他在影片其他地方倒不沉默),说话的味道也像。所以我读着读着,产生了混淆,脑子里老冒出塞缪尔·杰克逊和约翰·特拉沃塔来。
《杀人者》里的杀手都是白人,《低俗小说》则一黑一白,被杀者有黑有白。我猜这是塔兰蒂诺怕人指责有种族主义倾向,所以这么改的。至于《杀人者》里那个躺在床上的拳击手,塔兰蒂诺也没浪费,《低俗小说》也有这么一个拳击手(布鲁斯·威利斯饰,不过这个拳击手更多参考了海明威的另外一篇小说《五万元》)。塔兰蒂诺写《低俗小说》剧本时,参考过海明威小说,应该没疑问。
我特别喜欢《低俗小说》,尤其是那个啰啰嗦嗦的杀手。对这个杀手,塔兰蒂诺在海明威小说的基础上,做了非常夸张的发挥。他不但啰嗦透顶,而且举止乖戾:杀人前找被杀者讨要汉堡包吃,和对方讨论哪种汉堡包好吃,枪杀对方前声色俱厉,念一段自己杜撰的《圣经》,最后因为没有被对方开枪击中,认为是上帝显灵,决定放弃杀手生涯去传教……总之充满了黑色幽默。要是海明威看了电影,准觉得夸张过头。但我非常喜欢塔兰蒂诺这种天花乱坠的发挥,不认为这样不好。
《低俗小说》这种喜剧风格,美国人叫“黑色幽默”,巴赫金叫“狂欢化”,马尔克斯叫“魔幻现实”(甭管它们的定义有哪些差异)。巴赫金对拉伯雷小说的“狂欢化”阐释,影响了昆德拉、大江健三郎等一大批作家。
时代变了。海明威认为应该严肃、点到为止的地方,昆德拉、海勒、马尔克斯等则往往用力往前推,写得啰啰嗦嗦,弄得悲喜交集。虽然昆德拉认为幽默(其实是黑色幽默)来自塞万提斯,但我认为它是一种观察世界的新方式,晚于海明威这辈人。
过几十年回过头来看黑色幽默,会不会觉得它也过时了?可能,但目前还没有。
2009-11-1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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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无心插柳柳成荫
昨晚下班后,想给《黑暗啊,切莫降临!》补些新内容。朋友说,不会是写新的吧。
乌鸦嘴。
写着写着真的写脱了,最后写了《结婚》,跟《黑暗啊,切莫降临!》没什么关系。女主人公也叫珊珊,因为懒得取名,也是杀猪的,因为我不知道她应该做别的什么。但她们俩完全不一样:《结婚》的珊珊胖乎乎的,一点都不好看。
写东西不强求,除非“灵感”自己特别迫切。写《结婚》的这个晚上,夹杂着买菜、做饭,八九点时因为帮朋友的忙,跑了半个北京城,鼻炎发作,打喷嚏。但这篇小说硬是不断气,硬是当天写出来了。它的命很硬,可以这么说。
写完才知道是光棍节。没有刻意赶这个日子,写《结婚》不是要讽刺什么。为了讽刺或者歌颂写小说,不如不写。
《结婚》是我写完的第五个短篇,没写完的大概有十多篇。对我来说,怎么把一篇小说写完,总是望而生畏,困难重重。上一篇写完的《新鲜的土锥鱼粥》,也是整整六年前了。
六年:自己写小说是进步,退步,还是停滞?自己说不好。现在把两篇都贴上来,有兴趣的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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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昨晚光棍节写的一个短篇】结 婚
三表哥来找我了。如他所说,我们从小长大,过命的交情。所以我赶紧撞上门,不想让他进来。但他人快手长,门“哐”的一声夹住他的一只大手。
唉哟我说珊珊!大过年的,可别这样!可别这样!
三表哥的大手就像狗嘴冲我一开一合,就差没有鼻涕和眼泪啦。我瞅见腕口那道伤疤,那是当年为保护我给狗咬的。心一软,这门就关不上去啦。门关不上去,表哥和另外一只大手就晃进家里来了。没有办法,女人就是心软,现在想起来我还是唠唠叨叨的:女人就是心软。
唉哟珊珊,唉哟。
他晃进来,揉搓着那只夹伤的大手,一屁股塞进我家的藤椅里。一面宽慰我,一面东张西望。我知道他在打坏主意,我拿定主意这次绝不让他得逞。
三表哥讲,大过年的,之所以要往我家跑,是我姨父又闹着要和姨妈离婚,大清早的,姨父在家里摔盆摔碗,也不肯祭祖。家里没办法,只好让他来找我妈妈去劝架。我的妈妈,就是他的姨妈,也就是他妈妈的大姐。她们俩从小相依为命。
我“嗤”了一声:这有什么,他们哪年过节不闹离婚啊?大过年的,这种事也别老让我妈年年跑了。反正他们今年肯定还是老样子,离不成。
的确,每年姨父和姨妈都要闹一次离婚。姨妈和四个表哥住在村里,姨父一个人住在几十公里的矿上,每年过春节才回家,所以每次闹离婚只能挑春节闹。每次闹离婚都是这样:姨父吵吵嚷嚷,姨妈哭哭啼啼,不管姨父说什么只是哭,也不回答。等到哭完了,春节也过了,于是婚又没离成,什么也没改变。唯一的改变是姨妈哭太多了,后面眼睛慢慢就混浊,差不多瞎了。前阵我去找她,她拉着我的手诉苦,抓了一下午,紧紧的,怎么也掰不开。最后她说:大姊,我这命苦啊……我才知道她把我当成我妈妈了。
今年不一样,今年不一样!
三表哥坐在椅子上,唉声叹气,脑袋和眼睛转来转去。他又肥又胖,一坐就陷下去,只看见肚腩,看不见椅子,好像整个椅子都被他的肚腩吃掉了。两只大手在肚腩上晃来晃去,就像两只大面包,这边揉揉,那边搓搓,一刻也不停,怎么也管不住。
今年不一样!
他又讲了一次,用大手搔搔头皮,搔搔肚皮。
你还记得我们家的电视机吗?
电视机?
哦,我当然记得。姨父一个人在矿上住一个大房间。他给自己买了一台三亚威牌的“画王”电视机。画王电视机,就是那种播放节目时,右下角显示其他频道节目的那种,很贵。姨父上班看《海南日报》,下班就用这个电视机自个儿看《新闻联播》,然后刷牙,然后睡觉。天天如此,年年如此,不赌也不嫖,大家都夸是好男人。每到过年,他就把电视和天线打包,提上一把破旧的木柄黑伞,坐上一辆三脚猫(三轮车),嘟嘟嘟嘟回到村口。四个表哥出来接。村里人一看:四兄弟在前面闹哄哄地扛电视,姨父在后面直板板地打着一把黑伞,悠闲闲地走。
哦哦,回来过年了。
嗯嗯,过年好。姨父是读书人,斯斯文文戴个眼镜,点点头。
过了年,姨父又指挥四个表哥把电视机打好包,扛到村口,又坐三脚猫:嘟嘟嘟嘟,和电视机、黑伞一起走了。下一年再回来。这个电视机,四个表哥从小到大扛了十多年。
电视怎么了?
三表哥没回答。只是用那双大手摸来搓去,半天不响一个屁。说来奇怪,小的时候,他的手可没这么大。那时他照看我,陪我玩,两个人蹲在马路边,就像两条脏兮兮的小狗。碰到运甘蔗去糖厂的卡车路过,他就跟车跑,拽车上的甘蔗。那时他的手太小,也没力气,拽一上午的车才拽下一根。拽下的甘蔗,首先我吃,然后才他吃。甘蔗很甜,吃起来真幸福。我们两个蹲在马路边上舔它,就像两条脏兮兮的小狗。那根甘蔗噢,就是我们的肉骨头,怎么也舍不得吃完。唉,多少年的事了!再后来他开始赌钱。先在村口的海棠树下跟人押天门,后来打拖拉机,最后是打麻雀。那双手很快就鼓胀胀的大起来,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到他十九岁时,比别人大了足足一倍。看他抄麻雀牌的大手,吓人死死。但他的手大也是白大,兜不住钱,哗啦啦尽输。村里的那个神婆讲:那是“漏财手”,可惜了,只要掌心多一个财印,你姨妈就吃喝不尽了。
到底怎么了,你倒是放个屁啊!
三表哥只是摸摸头皮,只是偷偷乱瞅,支支吾吾就是不说。
突然!我脑门一闪,明白了。我踹了他一脚。
你莫不是把那电视偷去卖了吧!
呃,我,我……
我猜对了。自从赌了钱,三表哥就丢了心,屁股往麻雀桌前一坐,就卸不下来。开始时,他还讲帅,每次赌钱前都用一双大手把自己打理得油头粉面,迷倒过好几个小姑娘。后来赌久了,生了痔疮,那个“款”撑不住,肚腩鼓出来,头也秃了,到现在三十好几了还娶不到老婆,把姨妈急死死。这倒不怕。问题是他输光了就到处偷,先偷家里的,接着偷我们家的,最后偷全村的。大家都抱怨说,村里没吸毒的,但这赌博的比别村三个吸毒的偷的都多。上个月他输狠了,跑去偷杨家的狼狗,被咬得走投无路,一头扎进仙人掌里,才算捡了条命。没想到大过年连姨父的电视也偷去卖了,也不知道那个破机子能卖几个钱?
你怎么做得出这种事!说说你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珊珊,不要这么凶,大过年的!我们从小长大,过命的交情,对不对?
那个事都做出来了,还跟我讲交情?我妈妈现在不在,你走吧。
表哥从藤椅上站起来,甩着一双大手,在我家里盘来盘去。我目紧紧地跟着他。
珊珊,我们从小长大,过命的交情!那个事你就原谅我一次吧。
一次?你还想要第二次!
一想起那个事,我可火透了,火大了。镇上的烂仔哄他开心:你要是把你那个表妹的裸体拍了来,免你的债。他居然信以为真,跑来偷拍我洗澡。幸好用的海鸥相机老旧过时,他又不会手动调焦,冲出来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到,否则我惨了。我的胸是A罩杯,别的女人知道,还不笑吐血?我那男人知道后,差点跟我分手。我打赌,要不是贪我手头那两万块钱,他肯定要从头到脚揍我一顿。每一年春节,姨父就是这么揍姨妈的。
听妈说你过了年就结婚。你结了婚就好了。我真为你高兴,珊珊。
表哥一面说,一面甩着大手在屋子里晃,碰碰这个,摸摸那个。我得看着他,他从家里偷走的东西太多了。
这时,八仙桌上的电话响了。我接起来,是妈的。她让我去找村里的神婆,说姨父这次闹得太厉害,收不了场,只有神婆能劝。妈妈让我顺便请神婆看看,是不是有小人作祟,坏了风水,这次闹离婚搞得这样厉害。
我挂下电话,准备出门。姨妈一直对我很好,三表哥小时候也照看我,这种时候当然要赶紧。临要出门,觉得漏掉了什么:三表哥哪去了?赶紧往后屋找,后门洞开,表哥已经从后门溜掉了。一想坏了坏了,赶紧去自己的床头找放手镯的木箱子。果然:整个箱子带手镯都不见了。这可吓住我了,里面不光有手镯,还有刚取出来的两万块钱。那都是等过了年结婚用的!天啊,没这笔钱我怎么结婚?我那个男人可是一个财迷。追出后门看,哪里还有三表哥的影子?
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我一面关门,一面念叨着,心中七八个算盘互相打架。我那男人可是一个混球。虽然他肯娶我这个快三十岁的胖女人,我也知道他是个混球。因为表哥偷拍那个事,他抓起我唯一的小提包,用菜刀狠狠剁了三刀,丢到厨房后面的阴沟里。等我告诉他,提包里有五十块钱。他咚咚跑出去捡回来,把五十元取出来,揣进自己的口袋里,然后又把提包丢回厨房后面的阴沟里。没有那两万块钱,那个狗男人肯娶我才怪!
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没办法,还是先去找神婆吧。神婆会看风水,会算命,没准能帮我把钱找回来。对,可以让她帮我看看我的钱在哪里,然后再请她帮我姨妈看看是不是小人作祟。
这样一想,我就火急火燎跑去找神婆啦。没想到神婆把我轰了出来,那妖婆子不耐烦地冲我嚷嚷:看什么风水!你姨妈不是很有本事吗?自己看自己吧。我老了,不管那事。我这才想起来,姨妈因为哭瞎了眼,也有了灵力,会算命,而且不收钱,人家求她就给人家看,坏了神婆的生意,难怪她生气。但我转念一想,那干脆找姨妈算算,看三表哥躲在哪里。再说没准三表哥也回家了。这时找到他,拿回两万是不可能了,但没准能拿回一万五。
这么一想,我又火急火燎去找姨妈啦。没进门,就听到姨妈哭哭啼啼,姨父尖嗓子喊:
都是你带的儿子!带出这样的坏种!
一进门,看见他们两个。一个坐在右边的藤椅上哭,一个站在左边的藤椅前骂。两人中间是祭祖的八仙桌,烧着红蜡烛,中间的红木盘供着一个猪头。我顾不上他们,直往屋子里冲,上上下下找了个遍,没找见三表哥。其他表哥都在厨房里坐着兴高采烈地喝酒,我妈妈却不知在哪里。
我问大表哥:三表哥呢?
不知道。
我问二表哥:三表哥呢?
不知道。
我问四表弟:三表哥呢?
四表弟:不知道。他斜了斜头,斜了斜喝醉的眼珠子:肯定赌钱去了。
在哪赌?
不知道。
于是我跑回大厅拉住姨妈说:姨妈,三表哥把我的结婚的钱偷走了。你得帮我算算,三表哥现在哪里?我找不到他啊。姨妈,没有那笔钱我没法结婚啊。求求你了,姨妈。你可是会算命的,你不是很灵吗?神婆都说你比她厉害的。
姨父在一旁尖声骂:都是你带出来的坏种!
我拉住姨妈继续说:姨妈,你这次一定得帮我,用你的神眼,看看表哥哪里去了。你知道,没这钱我结不了婚啊。我好容易攒的这点钱,杀了四年猪啊。姨妈你得帮帮我,否则我这辈子嫁不出去了啊!
我说着说着说乱了。我仿佛看见三表哥的大手拿着我的手镯和我的两万块钱在赌。我仿佛看见他大把大把在输钱。那可是我的钱啊!我紧紧抓住姨妈的衣服,把头靠在她的胸口,发现姨妈的胸口哭得湿漉漉的。她都快瞎了,哪来这么多泪水?
姨父在一边继续骂:
坏种!说什么这次都要离!说话啊,你哑巴啊!
突然我的脑子熊熊烧了起来,轰轰炸了起来,热热爆了开来,好像吞了几百几千个山猪炮。我转过头狠狠瞪着姨父。我觉得自己瞪的不是姨父,而是我过完年要结婚的那个狗男人,那个戴着眼镜的小矮子,那个自以为是的混球。他们多像啊,这帮混球!
我抄起八仙桌上的切肉刀,大吼一声:
叫你个屌,嚎丧啊!大过年的,离个屁啊你!
我操起刀,朝那个木盘里的猪头狠狠剁去。我是杀猪的,把这个猪头劈成两爿没有问题。把下面的红木盘劈成两爿也没问题。事实上,我不但把这个猪头劈成了两爿,而且我把这个木盘劈成了两爿。我不但把木盘劈成了两爿,而且把整个八仙桌统统劈成了两爿。两爿猪头哗啦啦滚到地上,大厅里都是猪肉的味道。
姨父吓傻了。看看我,看看八仙桌,哑巴了。他双腿哆哆嗦嗦地跌回藤椅里,双手哆哆嗦嗦从屁股底下摸起一份哆哆嗦嗦的《海南日报》。
姨父和姨妈离婚的事,我就讲这么多。但我结婚的事,谁能告诉我呢?
谁能告诉我呢!
2009-11-11 24:00(光棍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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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六年前写的一个短篇】新鲜的土锥鱼粥
他们熄灯了,他们熄灯后躺下了,我听到阿爸已经撂下那根粗壮的大木棒,发出沉重的鼾息……
黄昏的时候,阿爸拿着那大木棒走来走去。那木棒很粗,我们总是放在门口,用来防备经常来偷东西的民族人(我们这么称呼当地的少数民族)。春天来临的时候,阿爸总是指着这木棒说:要是民族那些贼胆敢闯进来偷东西,我就用这棍打他们的脖子,打他们的头壳,打他们死。春天来临的时候,阿爸穿一件洗得发黄的白背心,胳膊很细,木棒很粗:阿爸是一个瘦弱的人。今天他穿上深绿色的雨衣,捋起两个袖子,就显得很大个了。我看见阿爸拿着木棒走来走去,木棒在他手里被雨水冲洗得发亮。我看见他的脸从宽大的雨衣中伸出来,涨得通红,就如一只暴躁的公鸡,他的脖子也一定是通红的。阿爸只有在喝醉或发火的时候才会这样。我知道他在找我。他要用青筋的大手叉住我的脖子,把我按到凳子上,用那根粗壮的大木棒狠狠揍我一顿,然后再狠狠揍我一顿,就像在晒谷场打稻子一样。阿妈不在,这回就算在的话,她也不会帮我求情的。我会被打得很疼,也许会比以前挨的打还疼十倍。我不知道疼十倍是什么感受,也许阿哥会知道。
我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子,昨天下午,一股大风从橡胶林的那边吹过来,吹得日头在云朵里晃晃悠悠的,大家都说:呀,要作风了!今天一大早,风果然很大,只要张开嘴,舌尖上的话一下子就被刮跑了,周围的树木嘎吱摇晃,发出摇篮的绳索磨擦屋梁时发出的声响。云气从低处滚滚飞过,贴着我们的眉毛,好像一抬头就可以碰到它,我们出门都不得不低着头,趴着腰。后来爆一声雷,雨水就像瓦片一样大块大块地砸下来,把屋顶打得呯呯响。每年总会有几场台风来我们这里,并且一来就是好几天。那些日子里,白昼和夜晚就像火和烟一般难以分辨,白昼显得昏暗,夜晚却白亮白亮的。
去年,台风把隔壁的芭蕉卷到天上去,又把我们家茅草盖的鸡房吹散了架,我的阿爸一面与邻居一起大声诅咒这该杀的老天,一面在雨水里团团乱转,把我们家的鸡赶到屋里,免得那些民族的贼摸了去。那些鸡一旦落在那些民族手里,就会被剖腹开膛,就会被半生不熟地烤了吃到肚子里。哥哥说,这还不怕,就怕那些民族把吃剩的鸡爪子磨成粉,念了咒语,给我们下蛊。一旦下了蛊,我们全家就会头晕,呕吐,就会拉肚子。一旦拉肚子,阿爸、阿哥和我就不得不跑到厕所里蹲成一排,一天到晚地蹲成一排,拉到下巴长长尖尖的,拉到眼珠子就像汗水那样啪哒啪哒地掉下来,这是因为那些天杀的民族给我们下了蛊……总之,那次的台风实在是太糟了,我们家好几天都是浓浓的鸡屎味,搞得我不能好好吃我的土锥鱼粥……
我实在累得难耐,要知道,我是缩着身子坐在我们家鸡房里的。我不得不盘着腿,抱住手,把腰趴着,坐得又酸又疼。难耐的还不是酸疼,而是饿。那些吃饱的鸡在一旁好奇地看我,它们吃饱了,悠闲地看我,有时在我脚边啄啄小沙子。它们一点都不同情我。我每天都要给它们摘鸡草,剁碎以后和米糠混在一起喂它们。如今它们吃得饱饱的,一点都不同情我,开始在黑暗中咕咕入睡了。我饿了,我的肚子咕咕响,我真想吃一碗新鲜的放了姜丝的土锥鱼粥啊,香到鼻孔都会喷气的土锥鱼粥。可是我只闻到鸡屎味,猪屎味,干稻草味,以及铁锈的味道。
每次台风要来,阿妈都会先准备好一小桶活的土锥鱼,它们长得很像蛇,滑溜溜的,煮熟以后是金黄色的。台风来临的时候,阿妈早餐都给我们作土锥鱼粥,黄色的土锥鱼粥,黄色的姜丝,我们还可以吃到几块土锥鱼,那肉可真鲜啊!吃的时候,我总是先吸一下它热热的味,鼻子痒痒的,怪舒服的。今天阿妈又买了土锥鱼,放在那红色的小塑料桶里了。我蹲在小桶前,趴在塑料桶的边上,看了又看。可是阿爸走过来,皱着眉头说:唉,可别弄翻了,去,喂鸡去!
如果能睡觉的话,饿也是可以忍受的。可我后面就是猪寮。今晚阿妈没功夫喂它了。它饿着发慌,就不停地叹气,它一叹气,就不停摇耳朵、喷鼻子。睡着了,它又在梦中不满地哼哼抱怨,好几次我的脑袋垂到胸前了,就要睡过去了,它的抱怨就像雷一样把我轰醒。我迷迷糊糊的,我总是迷迷糊糊的……雨不停落在顶上,一只蜘蛛从棚顶垂直地挂下来,落在我的头发上,我的头发乱杂杂的,耳朵里都是冰凉的、湿漉漉的声音。不过这总比待在外面强一些。起初,我躲在外面,淋得直发抖。一辆救护车停在我们家门口,红光闪烁,邻居们挤成一堆,嗡嗡嘤嘤。雨又变大了,屋顶呯呯作响。阿爸对上车的阿妈大声喊:有什么情况赶快给值班室打电话!……后来,我看见阿哥戴着草帽、哼着歌跑过来:他总是这样开开心心的。我低低喊了他一声。他背着我站着,不在意地应了一声,然后突然哇的跳起来,尿了一裤子。我问他:阿哥啊,现在怎么办?他一面拼命地抖身子,一面侧着头看我,悲伤地叹气,不知道是在叹息自己的裤子呢还是在叹息我。最后,他总算尿完了,说:你现在可不能出来,爸爸在到处找你呢,阿爸拿着那个大木棒在到处找你呢!我说我知道。他就说:这样吧,你先躲到明天晚上,到时阿爸找不到你,就会怕你出事,这时你再出来,阿爸就不敢责怪你了。知道吧?现在可不要出来。阿爸拿着那个大木棒在到处找你呢!我说知道了,点点头。阿哥就说:那我走了。于是他就戴着草帽、哼着歌地跑掉了,我说了:他总是这样开开心心的。当时我应该问他拿些吃的,可我忘记了,只顾慌慌张张地躲到这里。现在我饿了,我的肚子咕咕叫,于是我把头垂到胸前,想念明天早上那新鲜的土锥鱼粥了。
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了,没有人管我,也没有人想我:他们熄灯了,把脑袋放在枕头上,他们呼呼大睡了,把口水流到枕巾上。现在阿妈应该没有睡,应该还在医院里,不过她想到的是弟弟,不是我,当然更不会是明天早上的新鲜的土锥鱼粥了。她应该坐在医院的凳子上,用那条蓝白色的手绢擦眼泪,她的眼泪一定流了很久,就像我的鼻涕一样。如果下午跑出去玩水的时候,我不给弟弟套上了阿爸的雨衣,就不会这样了。那时候弟弟咯咯笑着,一双光光的小脚丫踩着水,雨衣的下半截拖到了地上。他仰起白嫩的脸蛋,就如一只幸福的小猪仔。我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追。追着追着,他踩着了阿爸的雨衣的下摆,一下子站立不稳,直往地上撞去。我看见我的弟弟套在大大的雨衣里,就像电影里坠毁的飞机一样,头朝下地向地面撞去。我看见我的弟弟撞到地面上,撞在一个突出的石尖上,“啪”的重重一声。我看见他的额头就如打破的瓶子一般喷出血来。他可怜的小身子发出一声可怕的尖叫,震得四周的窗玻璃啪啪作响……
以前阿妈说过,台风是黑暗中的神明招来的,每年都要坐云朵来找散落在地上的游魂野鬼,把他们带到天上去。所以台风过后的夜晚,天空都会闪闪发亮,就像一盏盏小煤油灯,阿妈说那就是洗净了上升的灵魂。人的灵魂跟煤油差不多,点燃了就会上升,就像放天灯一样。阿妈说,有一天我们都会这样到天上去的,只有坏人才到地狱去下油锅,这种事情当然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因为我们杨家的人都是忠良之后,一定会上天的。说实在的,我到现在还没想过弟弟怎么样了,没准他已经死了,到天上去了,我们谁也见不到他,听不到他说话了。弟弟是我一手带大的,正如我是阿哥带大的一样,我不讨厌他,但是见不到他的话,我也不会太想念的,也许还是有一点想念的吧,也许。不过,这并不重要,现在我最关心的是一碗新鲜的土锥鱼粥,那香到鼻孔都会喷气的土锥鱼粥……
200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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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9
读小说札记☉劳伦斯/《普鲁士军官》
故事很简单:一个普鲁士军官不由自主地爱上了自己的勤务兵,疯狂虐待对方,以得到变态的满足,最后被勤务兵杀死。勤务兵也是一个不自知的同性恋,杀人之后精神错乱,死于精神和肉体的焦渴。
劳伦斯写小说,向来粗枝大叶,不讲篇章结构,这篇也不例外。但灌注全篇的精神力量很骇人。中国人讲“天人交感”,是天感人,和谐从容;《普鲁士军官》也用不少篇幅写山水田园,却是人的精神像魔鬼一样“感染”天空和大地。能把人的精神写得这样复杂这样恐怖,实在叹为观止。读着不时困惑:劳伦斯为何是英国人,不是俄国人?
但劳伦斯还是有英国人的一面。这表现在:《普鲁士军官》虽是同性恋小说,其实更是虐恋小说。人性是二律逆反的,假正经过头的民族,难免产生逆向运动的反动分子。英国人最假正经,所以虐恋也最著名,虐恋小说的传统也最源远流长(李银河的《虐恋亚文化》介绍了不少虐恋小说)。全世界的“虐恋阶级”都得向英国人学习。所以,劳伦斯把自家的虐恋情结栽赃给德国人(普鲁士人),多少有些不厚道。
英国的诗人休斯、画家培根,如此暴虐如此血腥,也是这种逆反的产物?
2009-11-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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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7
树欲静而风不止
《黑暗啊,切莫降临!》快录入完了,4万字,符合预想。
傻瓜说,贴上来的,有些写得油滑。说的很对。写小说是好玩,没怎么当真。之所以没当真,是觉得自己缺乏写小说的才华,有玩票心理。所以不怎么改就贴上来了。
现在这个批评听进去了,还是要认真一些。海明威写小说改30遍。我也应学习这态度。不管有没有才华,认真才能学到东西。这次因为写小说已经学到了很多,收获不比学素描的少。
突然想到父亲讲的一件往事:武斗的1968年,他孤零零跑过一条江堤,江堤上有树,每棵树上都有铁丝捆着的死人。天下着雨,死人在雨水中泡得发胀,黑暗中还有枪声和埋伏的枪手。
《黑暗啊,切莫降临!》的珊珊,也要穿过这样一条江堤。我怎么忘记了呢?
不要着急,慢慢想,慢慢改,一个事一个事的做完。画画的时间总会有的,考中央美院的机会总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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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7
唐德刚先生西去,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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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5
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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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5
读小说札记☉加缪/《局外人》
加缪曾是我的偶像,《局外人》百读不厌,但此次重读颇失望。爱之深,责之切,这篇札记因此写得长了:
一、存在主义小说的迂腐
加缪、萨特和波伏娃是存在主义小说三巨头。以前看诗人帕斯批评存在主义小说陈腐过时。因为正迷存在主义,不以为然。再加上帕斯属超现实主义,是存在主义死对头,甚至怀疑他有门户之见。
现在想来是自己小人之见。小说家略萨曾是萨特的狂热信徒,被朋友叫做“小萨特”,但他晚年在回忆录《水中鱼》中伤感地讲:现在我已不再读萨特的小说,我认为那里面充斥着谎言和矫揉造作。
现在我也同意:从小说的艺术来讲,存在主义小说的的确确迂腐过时,只有《局外人》是例外。
王小波有一篇《我对小说的看法》,我以为写小说的人都该读读: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
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然凭这几篇小说很难评上诺贝尔文学奖,但现代小说艺术的顶峰就在其中。
我对加缪小说的批评,建立在这篇文论上。
二、加缪的沦落
加缪的小说我全读过,一部不如一部。不想这么说,但这是事实。
加缪写《局外人》时,二十七岁;写《鼠疫》时,三十三岁。但《鼠疫》倒退严重:它的冗长,丧失了《局外人》的精美;而啰嗦的哲学对话,则继续了《局外人》的坏毛病。他的未完成稿《第一个人》,更是倒退。
终其一生,加缪未超越二十七岁时的水平。
现代小说是内外交困的产物。外部,电影和电视抢班夺权。内部,叙事学和结构主义轮番解构。靠 “故事”写小说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没有对这种状况的警觉,写不出现代意义的小说。照我看来,萨特和波伏娃都属于没什么警觉的传统小说家。
而加缪则是因为丧失了这种警觉,从《局外人》到《第一个人》,逐渐走上了一条沦落之路。
萨特、加缪、波伏娃这一代作家喜欢美国小说,就像上辈的超现实主义迷恋美国好莱坞电影,就像他们迷恋德国的存在主义和现象学。新一代人向异域寻求营养以反抗前辈,这是常见现象。
加缪受海明威的影响很明显。但加缪行文板滞,没有英美人(如海明威、卡佛)那股子流利劲儿。加缪也受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卡夫卡影响,《局外人》第二部特别明显。因为这点,加缪遭到老师让•格勒尼埃的批评,以至不得不自我辩解一番。(《阳光与阴影:阿尔贝•加缪传》,P75-77)。
论才情,加缪比诸同胞尤瑟纳尔亦大为逊色。只举一例,《局外人》多次写默而索“血直往太阳穴上涌”,目的其实只是一个:为后面默而索开枪杀人铺垫——我们可以注意,杀完人,加缪再也不提主人公“血直往太阳穴上涌”了——很难想象尤瑟纳尔会处理得这么幼稚。
老实说,《鼠疫》写得差不奇怪,《局外人》为何写得这么好,才是奇怪的。
三、概念小说
《局外人》是概念小说,《阿Q正传》也是概念小说。默而索是概念化的人物,阿Q也是。
王朔鄙薄这类小说,鄙薄《局外人》《鼠疫》和《阿Q正传》(《我是王朔》)。小说没有定规,只要写得好,鄙薄没什么道理。但概念小说缺乏王朔那类小说的生动劲儿,不容否认。
更准确讲,《局外人》属于探讨道德的概念小说,或者:一部道德小说。它反叛和蔑视传统道德,但它仍然属于道德小说。
有人说,《局外人》把加缪的荒诞哲学推到了最极端。不对。不是无是无非吗?不是局外人吗?那么,让主人公去杀人,并对此无所谓,不是更凸显“局外人”的意蕴么?加缪让他杀了人,却不敢明说他无所谓,还要用日头毒来搪塞。这说明加缪虽然年少无忌,对自己那套荒诞哲学还是有保留的。
1940年,加缪写了《局外人》,然后写了哲学随笔《西西弗的神话》。两部书是孪生子,可以对照读。
《西西弗的神话》文风高贵,主题很浅:别信上帝,别信来世,尽最大量享受今生吧。《局外人》的默而索就是《西西弗的神话》的西西弗。
歌德说: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
我已不再读《西西弗的神话》,但还是喜欢《局外人》。艾略特讲:“要像闻到玫瑰香味一样闻到你的思想。” 无中生有地创造出玫瑰般的香味,让思想有一个肉身,非常难。像那些句子: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
于是,我下了电车,对他说:“够了,到此为止吧,不然我就教训教训你。’他说:‘你敢怎么样?’我就揍了他一顿。他倒在地上。我呢,我正要把他扶起来,他却躺在地上用脚踢我。我给了他一脚,又打了他两耳光。他满脸流血。我问他够不够。他说够了。”
晚上,玛丽来找我,问我愿意不愿意跟她结婚。我说怎么样都行,如果她愿意,我们可以结。于是,她想知道我是否爱她。我说我已经说过一次了,这种话毫无意义,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我大概是不爱她。她说:“那为什么又娶我呢?”我跟她说这无关紧要,如果她想,我们可以结婚。再说,是她要跟我结婚的,我只要说行就完了。她说结婚是件大事。我回答说:“不。”
正如王小波说的:“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
四、《局外人》的败笔
写《局外人》时,加缪二十七岁。
加缪出身穷苦。他这样说过:“我小时候周围没有一个人识字,想想吧!” 二十七岁时还是很穷,要努力养活自己。
《局外人》是他第一部写完的小说。对于写小说,他几乎是生手,没什么经验。
所以《局外人》败笔很多,一点都不奇怪。
以前和戴华读《局外人》,戴华第二页就挑出毛病。加缪用了一个比喻句:“(老人)真像一群鹦鹉在嘁嘁喳喳低声乱叫。”戴华说,这句话是恶意的攻击,与主人公那种冷漠的语调不符。很对。
这是小问题。大的败笔出在叙述。开头的“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说明主人公是按时间叙述的。但第二部分一跳,变成了主人公的回忆。两部分的叙述方式相冲突。研究者大赞特赞,认为体现了文本的“含混”(“含混”在新批评那里是好词)。但我以为,不是什么“含混”,是“混乱”。加缪写小说经验不够,出了大错,但书都出了,不好再改。很难想象一个成熟的小说家会犯这错误。
还有,加缪把结尾写砸了。
很多人,包括波伏娃,都赞赏《局外人》的结尾,以为奇峰突起,画龙点睛。我不这么看。结尾极其生硬,写得很吃力。主人公那段慷慨激昂的哲学独白,加缪多半早写好了——没准小说一开始就写好了,但怎么把哲学独白和前面的部分连起来呢?我相信加缪捉襟见肘,费尽心思。主人公和神父的对话写得很拙劣。神甫是一个傀儡,唯一的价值是让主人公做哲学独白。主人公“喊得喘不过气来”的那番话,神父怎么可能听得懂?但神甫居然“好像”懂了:
默默地看了我一阵子。他的眼里充满了泪水。他转过身去,走了。
一部小说,写到最后还得靠一段哲学独白来“画龙点睛”,说明了什么?说明加缪很稚嫩。读读鲁迅怎么写阿Q的临死,加缪的稚嫩就更明显了。
2009-11-5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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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3
读小说札记☉卡佛/《大教堂》
以前读过他的《马辔头》,印象不深。前几天从一位朋友那摸到他的短篇小说集,先读的是这一篇。
《大教堂》写得几近完美。卡佛自己也得意,这吝啬文字的人,多次唠唠叨叨这篇小说。村上春树认为,卡佛至少有五六篇小说可以留诸青史。《大教堂》毫无疑问在内。
村上春树和苏童受卡佛影响,明摆着的。我发现朱文也受卡佛影响。像这一段,可以难以分辨地混入朱文小说里:
我们埋头吃起来。我们吃光了桌子上所有能吃的东西,就像是最后的晚餐,吃完这顿,就没下顿了。我们不说话,我们只是吃,狼吞虎咽,风卷残云。我们像在那张桌子上割草一样,吃光了所有的东西。那个盲人就像瞄准好了似的,什么东西在哪,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我看着他在肉上纯熟地施展着刀叉,令人欣羡。他切了两块肉,叉进嘴里,又全力以赴地消灭了土豆片,然后是青豆,再撕下一大块涂了黄油的面包,一口吃掉了,接下来又喝了一大杯牛奶。这中间,偶尔兴致所至,他似乎也不介意扔下刀叉,干脆用手了。(这一段,我比较了潘国庆、小二和肖铁三家译本,以肖铁译得味道最足)
没什么证据,但我相信朱文反复读过《大教堂》。一个作家影响另一个作家,其实无需长篇大作,短篇足矣。汪曾祺一生受惠于归有光,如他所述,不过是《项脊轩志》和《寒花葬志》两篇。
卡佛属于海明威一派,不管他是否承认。这一派用毛姆的揶揄话讲,用的是“袒胸露背的粗鲁文体”。但卡佛有变化。海明威的硬汉,在他那里换成了垂头丧气的中下阶级,一些被生活反复电击的小白鼠,浑浑噩噩,不知其所来,也不知其所终。卡佛的人物比海明威的真实。他们抬腿还在小说里,落脚时就在我们身边。此外,在海明威那里,人是人,树是树,很清楚,不会模糊。在卡佛那里,世界模糊不清,一个微小变化就能搅起漫天尘土。
韩东批评卡佛,认为缺乏幽默感。这观点不对。《大教堂》不用说,其他小说的幽默劲儿也很足。像《羽毛》中那只挨揍的孔雀,正显示了卡佛的幽默。不能这样认为:写得阴郁就是缺乏幽默感。阴郁是卡佛的生活状态决定的,而幽默则是他在这种生活状态中的舞步,不冲突。村上春树讲:卡佛“处处隐藏着超越日常生活的奇妙意味,有一种让人忍俊不禁的痛快幽默和刺痛人心的现实感。”这是准确的。
卡佛的毛病,一是字面删得太凶狠,有时弄得上气不接下气。二是太强调“客观”,这是海明威的坏影响。现代小说有个不好的倾向,就是认为写“他高兴地走来”不好,主观,必须写成“他走来”或 “他脚步轻快地走来”。其实这里的“主观”和“客观”,就像素描的明暗一样,只是文字的骗术,不必太当真。但卡佛很信这个,所以他的小说把形容词删得干干净净,只准我们看一些“客观”的动作,一些“客观”的家具。我不信有谁这样观察世界,特别是叙述者为女人的时候。比如《马辔头》,叙述者是一个心善的女人,我们透过她看见的世界,居然也是光秃秃的,一片感伤忧郁的枝叶都没有。我认为这不是女人在观察世界,是戴海明威眼镜的卡佛在观察世界——或许这个女人也喜欢海明威?《大教堂》写得比卡佛的其他小说舒展,是因为他不再那么遵守这些清规戒律,写得比较放松了。
2009-11-03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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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3
读小说札记Ⅰ☉技术活
写小说是一种技术活。
有两种读小说的方式:一种是读者的读,一种是工匠的读。
读者的读,只关心故事和意义。
工匠的读,更关心它怎么写出来的,就像木工琢磨一个木家具怎么造出来的。故事和意义在这里,只是原材料。
两种读,差别很大。比如,以前喜欢毛姆的小说和他的尖酸刻薄,后来自己试着写了几篇,就再也不喜欢他的小说了,只喜欢他的尖酸刻薄。他的小说是以一种粗糙潦草的方式生硬拼凑起来的。但如果没写过小说,这一点是不容易发现的。
因为写《黑暗啊,切莫降临!》,需要琢磨别人怎么写的,于是读了些小说。不少属于重读。
重读的感觉,与以前不太一样,也不知是年龄渐长,还是写小说有了一些进步。
现在把心得记在下面。
2009-11-03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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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1
大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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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9
走火入魔,行云流水
写《黑暗啊,切莫降临!》。
写着写着,打印机坏了,停工两天。心想:也许可以用手写?因为字丑,历来讨厌用手写文章。没想到一写就失控了,刷刷小说就写得差不多了。原来怕写不完,现在怕写完。
其实最近很忙,攥着三本工作稿件,一百多万字。写小说只能见缝插针,但手一落到稿纸上,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句子,就像电钻一样吱吱往脑子里跳。
心想:“好了好了,又开始走火入魔了。”
两年来数次走火入魔,画画走火入魔,写诗走火入魔。写《解放思想》时,睡觉也来,起床也来,买菜也来,做菜也来。一次在杀牛蛙,突然间灵感就来了,牛蛙在手里蹦蹦蹦,句子在脑里钻钻钻。没关系,两不误。现在轮到写小说走火入魔了。
我想,所谓神乎其神的“灵感”,其实就是家乡人说的“鬼上身”或曰“中邪”。只是级别低,当不了耶稣也当不了洪秀全,甚至不能光脚踩火炭,跳大神,所以不能跑回家乡当巫公(与巫婆相对)混饭。
但我喜欢这。喜欢这种不由自主。喜欢这种兴高采烈的不受控制。和它比较,喝酒太没有创造性,太被动了。喝酒的快乐是根本不能与走火入魔比的。
来吧,邪恶的,理性的,冷酷的,深情的,快乐的,悲惨的,都到这里来。
我是自己肉体中兴高采烈的肆无忌惮的魔鬼。
我是让自己惊奇不已的卑鄙小人和正人君子。
以前读福克纳的访谈,印象很深。他自述青年时当搬运工,认识了作家安德森。两人天天聊天喝酒度日。
有一天,他去找安德森。安德森不见他,说在写小说。
难道小说这么好玩?比喝酒聊天好好玩?福克纳咕哝着,那我也试试?于是他也回家去写。结果一写就不松不开手。
这回轮到安德森去找他:福克纳,最近在忙什么呢?
福克纳隔着家门喊,我可不能见你现在,我在写小说!
安德森吃惊地“哟”了一句,赶紧闪。然后拜托老婆上门恳求福克纳:安德森说了,只要你不要求他看你的小说,他就帮你出版。
福克纳说,行。
第一次觉得,写小说这么好玩,于是理解福克纳了。
福克纳万岁!
是得走火入魔。
只求走火入魔
200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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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8
白发如新,倾盖如旧
小时读梁羽生的《萍踪侠影》,读到这两句话,印象很深。意思是说:有些人,交往了一辈子,头发都白了,还是陌生人;有些人,只是偶然在路上遇见,却成了老朋友。
最近有了新的理解或曲解:有些人,交往了一辈子,还是陌生人,但因为偶尔的一次机缘,才真正认识了对方,才真正成了朋友。
去出版社见一个朋友,认识十年,但把她当朋友,却是很近的事情。我对“朋友”的理解,就是可以口无遮拦。一般场合,我是不怎么说话的,温和是我的外壳。
更前几天,遇见一个人,突然间的几句话,成了朋友。后来才发现,两年前还一起吃过饭,吃饭的时间,肯定长于那偶然的几句话。但那时,我们没有成为朋友。
机缘是很古怪的东西。


















